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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安全生产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7-11-23 10:53:3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据新华社讯

为有效化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保障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山东省11月起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八大高危行业开展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山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11月22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当前山东省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比重较高,道路交通里程长,建筑施工量大,渔业生产规模大,仍处于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现实需求和积极意义。

据了解,山东将实行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根据基准指导费率和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标准化达标等情况,实行浮动费率。高危行业按照每人保额50万元左右的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人均保费为30元至300元不等,企业累计最大保额可达到3000万元。

赵卫东介绍,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