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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险税收政策 为“三农”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7-11-28 09:39:48    作者:高行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赔付的特性。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在服务和支持“三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多个文件,允许农业保险准备金税前扣除,及时覆盖保险企业农业保险赔偿支出,鼓励保险企业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中国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在巨灾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等相关政策引导与扶持下,农业保险持续快速发展,近年农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20%。保险公司通过提取和运用农险巨灾准备金,以丰补歉,有效提升了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对于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为210余种农作物提供风险保障1.8万亿元,承保农户1.9亿户次,支付赔款317亿元,受益农户4075万户次。

完善税收政策是一方面,落实政策是更加重要的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支持“三农”发展,落实农业保险准备金扣除政策,税务部门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 的理念,通过各种渠道全力宣传、落实和完善税收政策,确保纳税人对政策应知尽享,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生活。

一是开展税企联动,激发保险企业积极性。依托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做好保险企业的税收业务辅导,增强政策执行的确定性,提高保险企业开发、销售、推广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有效保证政策落地。如2017年,江苏省保险机构在财政、税务等部门支持下,在全省14个产粮大县进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当季承保水稻、玉米大灾保险超过100万亩,亩均保障水平为全国第一,既减轻了产粮大县财政补贴的压力,也有效满足了种粮大户的高保障需求。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提高税收政策覆盖面。政策执行期间,所得税司多次组织基层调研,听取保险企业、投保农户、主管部门和基层税务机关意见,使支持政策更加精准,契合险企需求,保障农业生产。基于此,财税部门在研究制定完善政策时,及时调整了政策范围,将原来的“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调整为“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将准备金计提范围扩大到“各级财政补贴的种植险、养殖险、林业险等农业保险业务”;将固定扣除比例调整为更加灵活、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区间范围比例。

三是推动政策落地,助力农业建设大发展。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在脱贫攻坚领域的作用,帮农惠农,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推动保险企业扶持农村产业,助力特色农业,帮助农民就业。酥瓜是淮南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是农民增收的好帮手,种植面积超过5000多亩。2017年9月,强降水造成作物大面积倒伏受灾。由于投了农业保险,种植户可以享受7600元/亩的理赔,而保险公司已经提前在税前扣除了农业保险准备金,企业经营几乎不受影响,出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