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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再下发3张监管函

发布时间:2017-11-29 09:25:20    作者:冯娜娜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冯娜娜】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向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保险”)、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健康保险”)3家公司分别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中提到,保监会于2017年2月23日至3月10日对泰山保险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泰山保险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对永安保险开展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永安保险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18日对昆仑健康保险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昆仑健康保险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保监会向3家公司提出监管要求:上述3家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本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应当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

保监会将跟踪检查上述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