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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护航福州新能源公交车

发布时间:2017-12-05 11:10:40    作者:梁罗荣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梁罗荣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行业新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政策体系,近日,福州市发布了《福州市新能源公交车置换计划》,并明确到2020年,福州市公交车将基本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

据悉,福州市现有2013年以前购置的传统能源公交车(包括汽油和柴油车)1622辆,其中2008-2010年的传统能源公交车共1040辆(包括汽油和柴油车)。

2017年底前,福州市2010年以前购入的758辆燃油车(不含市公交集团2010年购置的282辆燃油公交车)将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18年底前,福州市2011-2013年购入的864辆燃油公交车(含市公交集团2010年购入的282辆燃油公交车)将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20年,福州市公交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

据悉,在福州市现有符合要求的公交场站以及条件允许的其他地方建设充电桩,不足部分由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提供充电桩建设用地。2017年底之前在市区建设完成120个充电桩,2018年底前将在市区建设完成130个充电桩。

目前,新能源汽车趋势非常明显,保险业有关人士表示,以后新能源汽车会占据市场主流,在这样一种大趋势下,保险机构也必然要进入这个领域。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已有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等多家保险机构对当地的新能源汽车提供风险保障。例如,2017年截至目前,福建太保产险已承保新能源公交车860台,福建平安产险已承保10-20座的新能源车61台。

“新车保额根据发票价格确定,旧车保额根据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保费由投保单位转账至保险公司即可。根据投保险种,保障可涵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损失险和玻璃险等。”福建太保产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公交车相比传统能源公交车,在承保过程中没有不同之处。对于新能源公交车在风险管控上,主要是政府对新能源车有补贴,造成发票价格低于实际价值。投保时一般按照发票价格投保。”

对保险公司而言,新能源公交车容易出现发生车损案件(电池损坏)后,直接导致达到车辆全损报废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在电池损坏方面,损失情况需要专业机构确定,需要各方均接受同意鉴定结果,相对比较困难。

据悉,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不属于新能源公交车车辆保险范畴,目前市场上针对充电桩的保险产品也已陆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