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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保协机动车辆保险规范经营再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7-12-06 10:21:54    作者:祝明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重遏制、强高压、强震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车险市场乱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湖北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车险自律专题会议,签订《鄂州市机动车辆保险规范经营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新修订的《自律公约》,内容更加全面,操作更加具体,处罚更加严厉。从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强化合规主体责任;据实列支管理费用,确保经营数据真实;加强中介业务管控,履行授权经营责任;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规范承保经营行为;禁止输送不当利益,冲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保险义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强化销售成本管控,严禁虚列套费行为;规范车险增值服务,严格执行报备方案;加强经营数据监测,从严督导认真整改等9个方面,列出35项车险经营“不得”自律新规。

同时,根据非现场监测结果及市场动态情况,对各签约公司车险业务经营从市场影响指标、市场费用投入指标、经营状况指标、理赔服务等进行数据监测,并根据数据监测评价结果采取不同的自律措施。对监测评价结果一个年度内排名前3名且累计上榜3次的公司,将作为必查对象,根据《自律公约》进行处理;对监测评价结果一个年度内排名在前5名且连续上榜3次的公司,将作为必查对象,根据《自律公约》进行处理。协会还成立了自律公约执行小组,主要职责是接受举报、实施市场巡查暗访、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处理建议和接受申诉等工作,处罚决定最终由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其违约处理方式有:风险提示、约谈警告、责令整改、行业通报、责令缴纳专项会费、向签约公司上级公司发函反映违规违约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等。

鄂州保协还新修订了《鄂州市车险违约经营举报管理办法》,对违约举报积极的公司提出表扬;对知情不报的公司进行批评;受理的举报件,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协会直接检查或委派第三方(如专业调查公司等)检查,一经查实,由协会按每单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