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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大力发展绿色保险

发布时间:2017-12-08 08:59:03    作者:杨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7号),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鼓励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持续推进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参保企业、承保模式”全面放开。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推行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条款,鼓励保险机构降低费率,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高效开展保险理赔。

二是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商业保险。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行等相关保险产品,服务旅游强省战略。着力开发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风力(光伏)发电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推广绿色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加大力度将农业直补改为保险的间接补贴,开发气象指数保险、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产品,增加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的参保品种,制定合理费率,提高补偿标准,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在全省分蓄洪重点区域以及产粮大县试点农业大灾保险,并将因防洪安全需要承担行蓄洪任务导致农业灾害损失纳入保险范围。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完善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四是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入生态环保项目。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券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文化创意型、低碳环保型企业、健康养老及现代农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险资入赣项目库,纳入更多新经济企业和绿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