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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发布时间:2017-12-31 14:51:3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由《中国保险报》和《金融时报》联合评选的“2017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日前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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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保监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肃清项俊波流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017年,中国保监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中央严肃查处项俊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决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坚决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保险领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保监会系统把全面彻底肃清项俊波流毒影响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以案为鉴,反思查摆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彻底正风肃纪,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防控风险、整治乱象、重塑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监会系统召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抓紧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重塑和加强保险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举办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总纲,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形成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指标体系,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开创保险工作新局面。

二、出台“1+4”系列文件加强监管,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2017年,保监会强化“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形成了全面加强保险监管的“1+4”系列文件。在防控风险方面,重点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业务风险、外部传递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声誉风险等。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组织保险机构对市场乱象问题进行自查、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构筑实体经济风险保障体系,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风险保障;大力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相适应的保险服务机制;持续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与政策引导,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补短板方面,主要在法人治理监管、保险资金投资、产品管理、偿付能力监管、中介业务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型业务监管、完善监管基础设施等方面弥补监管短板。在“1+4”系列文件引导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行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二是揭示了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一些业务经营的违规问题和市场乱象得到了初步遏制,监管文件出台逐步建立了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三是保险行业加快回归本源,做强主业,保险保障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凸显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服务国家战略、助推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的力度不断加强。四是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保险市场发展的不良苗头,回归本源的趋势日渐强化。2017年,全国保监系统强化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全年共披露900余张罚单。在采取的处罚措施中,主要为罚款与警告,但针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机构与个人,采取了暂停新业务、撤销任职资格甚至禁入保险行业的严重处罚措施。

三、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形成3套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保险业将助推脱贫攻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稳步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保险业已经初步建立起3套功能作用协同配合的保险扶贫体系:一是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防止贫困农户因病因灾返贫致贫。二是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为核心的保险扶贫增信体系,推动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投放,推动产业脱贫政策落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现保险金额348.6亿元,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315.9亿元。三是以保险资金支农融资和直接投资为核心的保险扶贫投资体系,引导保险资金流向贫困地区。中保投资探索金融扶贫创新模式,发起设立并管理“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截至三季度末,共投资1亿元助力河北阜平县与贵州惠水县农业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此外,山西、内蒙古地区的后续扶贫项目也在推进中。保险业还通过承办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助学贷款保证保险、移民安置项目农房保险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助推国家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等战略的实施。中国保险报主办的以“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为主题的保险扶贫图片展先后在北京、山西、云南等地展出,在行业内外反响良好。“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开展的“7.8公里保险扶贫公益跑”活动,得到全行业广泛响应,带动线上线下200余万人参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得到跑步里程捐赠,共完成60个保险扶贫项目,为全国32407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保险保障156亿元。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为进一步深化精准脱贫提供了统计数据支撑。

四、国务院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险,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时机成熟

6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品形态丰富、服务领域广泛、专业能力突出、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若干意见》还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作用和任务,提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及地方保障措施。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保险业积极开展相关配套准备工作,包括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实施。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经济、法律、舆论等条件已基本具备。12月24日,“中国养老与健康保险50人论坛”成立,保险业更好服务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了重要理论研究平台。

五、税优健康险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各类纳税人均受益

从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每年免税限额仍为2400元(200元/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税优健康险的适用对象几乎覆盖各类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关产品继续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后者可用于被保险人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20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80万元;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病症的投保人每年保险金额4万元,续保期内累计保险金额15万元。通知中,之前受到关注的“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的政策得以延续。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显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为60.6,处于基础水平的低区位置,总体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还很大。

六、持续亮剑、违法失信者受限、公布服务评价,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出实招

中国保监会连续3年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截至目前,共计处罚保险机构157家、罚款2540.7万元,处罚个人254名、罚款827.65万元。“亮剑行动”有效督促了保险公司重视和改进保险服务,推进保险业回归本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联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布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布。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2017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并于11月公布了117家保险公司2016年服务评价结果。11月1日起,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

七、鼓励外资险企参与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

9月5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会议鼓励外资保险公司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中国保险市场发展。下一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保险机构吸引力。一是对于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鼓励其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参与保险业经营的新模式,支持其参与国家和保险业的各项改革,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对于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下设各级分支机构1800多家,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11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在保险领域,中方3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5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八、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发布,3年扎实落地和全面升级

9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完善监管规则、健全运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进一步推动偿二代扎实落地和全面升级。二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一是坚持风险导向,提高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风险针对性,进一步扩大风险覆盖面,提高风险计量的科学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更加及时、恰当地反映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变化情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治乱象,降杠杆,强执行,从严从实加强资本约束,加大监管政策传导力度,提高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坚持开放导向,积极向国际审慎监管规则和金融治理体系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不断加强国内监管合作与国际监管合作,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四是坚持前瞻导向,密切跟踪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不断提高监管科技水平,研究探索新科技条件下保险业审慎监管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工具。

九、商业车险改革深化,消费者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再进一步。6月9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定价自主权,完善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以更好地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本次改革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而是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据测算,改革实施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将由目前的0.4335下调至0.3375,下降幅度达到22%,实实在在地让利于民。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十、交强险运行10年社会管理功能凸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从2006年7月至2016年底,交强险已累计处理赔案1.9亿件(其中垫付250万件),累计赔付成本7441亿元。得益于交强险制度可有效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安抚受害人及家属情绪,有效缓解交通事故处理压力,其在交通事故领域救急、救难的作用不断凸显,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亦成效显著。10年来,交强险已累计提取救助基金140亿元,累计代收车船税3564亿元,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从开办最初的11家上升到了66家。交强险制度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机制”。这些制度形成覆盖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完整体系,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

图片拍摄:刘书勇 史方舟

(部分来自网络)

文字整理 郭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