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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保险业主基调:强监管 防风险

发布时间:2018-01-16 10:40:02    作者:刘可香 梁罗荣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7年,对于福建保险业而言是监管大年。一年来,监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夯实监管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保监会“1+4”系列文件在福建落地见效。截至目前,福建辖区风险可控,未发生大案要案,未发生群体性事件,重点领域业务乱象明显好转,短板查补有力。

2018年,福建保险业“强监管,防风险”的主基调无疑将会持续。

□刘可香 记者 梁罗荣

2017年,福建保险业全面开启防风险大幕。监管部门标本兼治,对于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配足配强监管资源,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从严整治市场乱象,依法问责,有效促进了福建保险市场的稳健运行。

“要将防控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福建保监局局长葛翎认为,“从福建实际情况看,保监会提出的保险业面临的九大风险在辖区较为突出的是流动性、新型保险业务、外部传递性、群体性事件、底数不清、声誉风险等。对于这些突出风险,要多措并举严密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严密防控风险

2017年,监管部门不留死角,着力摸清风险底数。开展全面风险排查,部署产险公司对2017年度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机动车保险市场乱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车险业务风险进行摸底排查。对辖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情况开展逐月监测,摸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存量以及今后每年及每季度预计满期兑付情况。制定下发人身险机构全面风险排查最低抽查标准、范围,排查发现问题128项,涉及保单2363件、销售人员53名,宣传材料或课件资料795份。针对分红险红利水平和万能险结算利率可能下调的趋势,开展满期给付和退保重点产品专项排查,确定相关重点产品236个。组织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排查以及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加强非现场风险指标监测,增强对经营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各类新型保险业务,加强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风险防范,督促相关公司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建立给付情况月度报告制度,目前满期兑付和退保平稳。严控信用保证保险风险,建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监测制度,持续关注部分重点公司和重点业务,对经营信用保证保险占比较大的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妥善处置案件风险。严防互联网保险风险,召开辖内互联网保险风险整治工作会议,密切关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是否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和参与网络互助计划。防范重大案件风险,开展案件问责清理,倒逼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指导保险机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做好日常警示教育和风险提示,防范跨界金融风险等其他潜在风险向保险业内传递。

切实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制定2017年福建全省保险业信访维稳工作措施,开展关于外省涉闽涉访人员和群体摸底排查,制定完善防范、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辖内未出现非正常信访事件。

强化监管力度,整治市场乱象

2017年,监管部门多举措保高压,召开治理车险乱象专题会议,持续对指标异常的公司进行约谈和质询;开展人身险销售管理自查自纠和监管抽查工作以及整治违规套取费用乱象专项督导工作;对车行兼业资质实行分类监管,强化中介股东出资真实性监管,辖内37家法人机构已有34家完成注册资本金银行托管;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销售香港保险产品专项行动,比如:当地监管部门上报保监会的“信诺财富”查处案例被选为两个典型案例之一对外公开宣传。

盯重点抓关键。统筹全局监管力量,围绕车险、农险承保理赔档案、大病保险、销售误导、中介代理财务业务真实性、亮剑行动等项目,先后对31家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64家机构进行调查,对违规套费、给予合同外利益、违规支付手续费、违规调节未决赔款准备金、销售误导等市场突出问题给予严厉打击。积极参与保监会2017年SARMRA集中评估以及对4家保险法人机构的SARMRA评估工作,完成对6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并荣获“全国保险监管系统公司治理评估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抓源头强根本。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出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定期通报保险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测评考核情况,制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向行业通报,抽查各级保险机构负责人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2017年以来保险消费投诉件总量与正式投诉件数量延续双降态势。比如:福建自贸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获评福建省金融创意奖,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2017年创新实践典型案例,福建省金融办将其作为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出实招动真格。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在裁量范围内适当提高处罚额度,向行业传递严监管信号,始终贯彻“双罚制”原则。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73份,对24家次保险机构和49人次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680.3万元,有效震慑市场。

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监管漏洞

2017年,监管部门夯实监管制度基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各项内部工作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费投诉、举报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落实时限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对监管内部机制进行检视,制定或修订舆情事件处置、监管绩效考核相关内部制度,制定《福建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福建保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修订《福建保监局保险市场监管巡查办法》。完善法律审核机制,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加强改善监管。财产险方面,加强对保险机构和高管的日常监管,开展车险理赔服务非现场测评,完善车险理赔时效测评项目。人身险方面,建立人身险公司自查问题整改台账制度,强化产品说明会管理机制,建立特别关注销售从业人员管控规定,进一步规范销售从业人员招录管理机制,指导行业协会深入实施健康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工作。保险中介方面。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中介车险数据报送系统,补齐中介非现场监管短板,强化对保险公估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做好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及监管工作。

加强监管联动。率先在全国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工作,将查询失信被执行情况作为辖内保险机构高管核准的前置审核条件,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及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与福建省工商局探索建立“先照后证”企业信息主动推送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