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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与保协就涉保诉讼开展研讨

发布时间:2018-01-22 10:57:14    作者:汪道军 闫非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月17日,湖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研讨会,就保险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诉讼的主要特征、成因及审判过程中的焦点、难点、争议问题,对一些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探讨研讨。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4个庭庭长和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等6个县市区基层法院审判法官对涉保诉讼所具有标的特殊性、行业专业性和涉案复杂性等特点,广泛深入地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法院与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用好诉调对接机制,对涉保案件相关裁判力求统一审判标准和尺度及保险案件证据釆信认定、防止假案骗保等方面的建议。

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襄阳保险业将进一步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中补偿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严格规范保险经营行为,完善承保手续,严格落实告知义务,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加强涉保案件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协调工作,进一步重视涉保事故第一现场取证和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涉嫌骗保欺诈案件线索、证据,依法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欺诈犯罪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等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用好诉调对接机制提高效率,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各方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威严,促进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的形成和稳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提出,法院及保险法务人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纪教育,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涉保法律专业培训和调研,进一步加大“法保”协同沟通力度,增强联动协调功能,严防虚假诉讼,严防虚假证据,强化诉调对接提高效率,维护公平正义。律师代表提出裁判标准的建议。会上对告知行为认定、户籍认定、釆信举证、诉调对接、重点疑难典型案件协调、法院与行业协会定期协调机制等达成共识。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长、专委,民事一、二、三、四庭庭长及法官,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等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及民庭庭长,襄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保险纠纷调解委、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权中心主任,保险公司及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