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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校方责任险实行全省统一承保

三大创新之处可圈可点

发布时间:2018-02-01 08:56:17    作者: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姚慧

在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下,山东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学校和高等院校实行校方责任保险全省统一承保。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本着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承担,不向学生收取。其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所需费用允许列支学校公用费用;其他学校参保,原则上在学校学费收入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从去年10月30日日照市开出第一份保单到现在,山东省1万多所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1100多万在校学生由此获得了能够有效防止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的组合式保险保障。

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魏治法向《中国保险报》记者介绍,山东自2008年开始在各个城市试行校方责任保险,取得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事故赔偿效果,但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总体目标看,各城市发展尚不平衡,一些地方参保率偏低;从社会反应看,有的承保公司运行不规范,惜赔拖赔,服务不到位,与广大师生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魏治法说,学生自我安全保护能力有限,安全隐患难以根除,尤其是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给教育教学的安全带来潜在威胁,学校和学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山东省教育厅着手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保险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以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措施之一就是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全省统一承保,并着力完善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统保项目运行机制。

不止一个“统”字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此番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全省统一承保,其典型指导意义不止一个“统”字,有三大创新之处值得圈圈点点:

提高了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每位学生的保费5元标准不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从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每次事故的限额提高到6000万元,全年累计不设赔付上限。同时,为全省设计了3000万元的公共限额,用以对每人赔付超过150万元部分进行赔偿。附加险赔付额度也相应大幅提高。

扩展了校方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对应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国家关于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一系列要求,接受委托、负责设计统保方案的江泰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从保障学校及学生利益最大化出发,给校方责任保险设计了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险种供投保者选择。

基本险约定了因校方过失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13条依法赔偿情形;附加险(另行收费)则约定了15种无过失情形保险保障。此外,在基本险基础上还特别约定了前所未有、不另收费的4条扩展条款,即一旦发生学生在代表校方参加各项比赛,或者在参加校方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拥挤、踩踏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高空物体坠落造成的意外事故时,尽管校方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经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有校方认可的调解意见,需对受伤害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保险公司依约负责赔偿。

组建四个“中心”,完善校方责任险统保运行机制

山东省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中心,主要负责全省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的整体协调。与保险公司沟通,确定理赔标准及政策;对地市事故处理工作站的工作给予指导与考评;全省公共责任限额使用的审批;结案率考核;数据整理汇报。该中心下设地市级事故处理工作站,负责热线电话转报案受理;与调解中心、保险公司进行日常对接;现场查勘;理赔单证收集;将全部案件资料移交保险公司;跟踪赔案处理进程、督促赔款支付;索赔金额高于4万元(含4万元)案件的预付赔款安排;索赔金额低于5000元赔案的绿色通道安排;公共责任限额的启用申报;赔案数据汇总分析。

山东省校园安全事故损失评估鉴定中心,主要负责对全省校园安全事故损失评估的鉴定指导,制定全省校园安全事故损失评估的标准。

山东省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地市纠纷调解工作站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跟踪地市纠纷调解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并分阶段进行考核;负责争议案件处理额度的审批。

山东省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中心,主要是立足于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应急演练以及风险教育与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发生过重大案件的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辨识,帮助被保险人对自身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和认识;案例汇编;针对较常出现的事故类型等认真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组织编写分学校、分类别的案例培训教程;组织召开风险管理研讨会。

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目前正在有序运行,特别是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经办的四个“中心”,已分别成立专门团队投入运作。

截至记者1月29日发稿,安全事故预防中心在13个城市及下辖区(县市)组织风险教育与培训会70余场,参会人员多达1万人。安全事故处理中心已接到校责险报案1400件,其中认定属于保险责任的900多例,初步测算理赔额约800万元。索赔材料收集完毕已提交主承保公司137例,其中9例已赔付847292.28元。2017年12月13日,山东省微山县教育局报案称,该县欢城镇第二中心小学1年级6岁学生刘某,在课间与同学捉迷藏时,头卡在防盗窗的两个钢管之间窒息死亡。接到报案后,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中心随即协调保险公司现场调查,认定保险责任后5天内将65万元赔偿金给付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