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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精两重”原则 湖北加大保险扶贫力度

发布时间:2018-02-14 09:33:34    作者:邹常清 张友琴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邹常清 特约记者 张友琴】2月9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向全省各市州(县)保协发出《关于加大力度做好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保协要充分认识到下一步扶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湖北保监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保险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务必增强工作信心,狠下决心,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仗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通知》还明确,全省各地保协要在切实做好面上保险扶贫工作指导、督导、协调、检查工作的同时,按照精准、精确、精心原则,每个市州(县)保协各选定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直至其完全脱贫,并将帮扶贫困户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状况、帮扶责任人及帮扶计划目标措施等报省保协备查。

《通知》还要求,各地保协要在巩固现有保险扶贫险种、服务领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大力拓展服务领域。一是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保险公司扩大政策性业务,探索开展特色业务,率先在贫困地区推行政策性农险增品扩面提标工作,探索开办特色农产品财政补贴或扶贫专项资金的地方性、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对特色农产品的成本、价格或产值提供保险保障,以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针对贫困人群的实际状况,实行更优惠、更持续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适当降低起付线标准,扩大疾病及药品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为贫困户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三是积极开发以贫困户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等,以满足贫困户多方面的保障需求,努力实现有险必保、应保尽保目标。四是鼓励保险公司针对县域特点,积极推出信贷、健康、家财等“一揽子”扶贫保险产品,全方位为贫困人口提供保险保障。五是积极扩大政银保合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协调基层政府由财政出资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风险共担机制,有效发挥保险增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对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新潜质及技能素质,并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适当放宽贷款容忍度,以实际措施加大种养大户、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乡镇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扶贫的“两重”原则,即:要因地制宜,践行保险扶贫以“治本”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为重点,多种扶贫一起上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成效。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简化和优化,创新理赔方式,加快理赔速度,及时理赔兑现,做到服务“精准”。要借助邮政、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和乡村组织力量,在贫困地区布点开展服务,努力实现保险服务零距离、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