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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硬举措防控化解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18-03-29 14:42:48    作者:祝明发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近日,湖北鄂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金融系统进一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会议。全市银行、保险、证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过了《鄂州市进一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确保一方金融平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该市专门出台了《鄂州市进一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要重点防控金融体系风险,防范金融机构行为,严禁通过虚假承诺续贷方式让企业从民间借贷还贷款,严禁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其它服务,严禁采取先贷款再办理存单质押或开具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存贷款,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与企业串通逃避资金监管,造成社会风险,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力度。

要重点防控企业行为风险,规范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大对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兼业机构的管理,严禁保险机构销售误导,严厉打击假冒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严禁防范伪造或者变造保单行为,防控公众公司风险等。

要重点防控社会层面风险,严厉打击“互联网+非法集资”、“传销+非法集资”、“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消费全返”等非法集资行为,严厉打击高息放贷、暴力催收、逃废债务、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活动。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和成本。建立健全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将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予以惩戒。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重点机构经营行为等。

方案还对全市保险保险公司、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兼业机构全年、季度重点任务、项目内容规定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举措,并对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