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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人伤理赔帮办服务

发布时间:2018-04-11 12:44:3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尤彪

2017年11月19日陈某驾驶中国大地保险天津分公司承保的江淮牌小型客车行驶至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位置,标的车乘车人陈某某在下车过程中,开启的车门与骑自行车的三者马某相撞,造成马某受伤。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驾驶员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车人陈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受伤人马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公司理赔部人伤调查岗王颖同志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各方事故当事人,在了解到伤者马某已住院治疗后及时前往伤者就诊医院进行探访。在探访过程中悉心宣传我公司的“自主评残”“主动调解”“主动赔付”理赔政策及垫付政策,并在事故后7个工作日内向伤者垫付了医疗费用1万元,得到了伤者及其家属的信任。在与标的车驾驶员的沟通中得知,开启车门的陈某某为驾驶员陈某的父亲,事发时已73岁高龄,交通事故的发生使陈某某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身体情况也每况愈下。内心的焦虑使陈某某一天多次致电王颖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赔偿情况,王颖同志每次都不厌其烦地以专业的医学及保险理赔知识为其解答困惑。

伤者马某于2017年12月7日出院,王颖同志及时联系双方收集理赔所需的单证材料。经过测算,由于标的车乘车人陈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需要在交强险限额以外承担一部分的赔偿金给付义务。王颖同志又多次与伤者方进行沟通,说明陈某某的实际情况及身体状况。最终伤者马某放弃了对陈某某要求赔偿的权利。在王颖同志的主持下,2017年12月21日公司与事故各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事故一次性了结。

从事故发生到整案结案仅仅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公司高效的理赔服务得到了客户及三者方的一致好评。案件结束以后标的驾驶员陈某特代表全家向王颖同志送来锦旗一面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