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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对外开放提速

发布时间:2018-04-12 08:44:14    作者:李画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李画】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

涉及保险业的几项具体措施包括:第一,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第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第三,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第四,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要求。

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中,保险业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效果也最明显。11日发布的这一系列含金量颇高的对外开放措施,展示了中国保险业主动对外开放的决心。

据了解,保险业对外开放的主要思路是,对于尚未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要优化主体结构,提供优惠政策。对于已经进入的存量主体,要进一步引导其优化业务结构,进入健康、养老和巨灾等重点领域。此外,保险业正加紧梳理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一步扫清障碍。

1992年,国务院选定上海作为我国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10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家外资保险机构。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28家,外(合)资产险公司22家,6家再保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入世”之初不足1%增长到2017年末的5.85%,外资保险机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在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外资保险的市场份额有的接近20%。

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完善了我国保险市场主体结构,带来了先进的理念、技术、产品,推动了行业改革发展;在合规和风险防控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积极防控风险,推动了市场规范化发展,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有望为中国保险市场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