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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2018年政策性农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10:38:1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杨轩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推产业脱贫、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省气象局、陕西保监局制订的《2018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做好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贫优先、自主自愿”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要将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纳入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工作,支持农业保险顺利开展。农业保险要优先在贫困县覆盖主导产业,优先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农业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向贫困户及承担扶贫带贫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鼓励开发新型农业险种

传统保险品种包括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棉花、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等10个中央财政补贴保险品种,以及苹果、猕猴桃、核桃、大枣、花椒、设施蔬菜、仔猪、种公猪、奶山羊等9个省级财政补贴保险品种。

同时,鼓励各市、县(市、区)与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符合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求的农业大灾保险、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优先支持保险公司在贫困地区开发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的保险产品,提高抗风险能力。

在保险费标准上,继续执行上年标准。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奶牛保费180-600元/头,育肥猪保费不超过40元/头,仔猪、奶山羊保费不超过36元/头,种公猪保费不超过300元/头,小麦保费15元/亩,玉米保费17.8元/亩,水稻保费12元/亩,马铃薯保费12-24元/亩,油菜保费15元/亩,棉花保费24元/亩,森林保费1元/亩,苹果、猕猴桃、核桃保费80元/亩,大枣保费42元/亩,花椒保费不超过50元/亩,设施蔬菜保费400元/亩。

传统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以保障农户及农业生产组织灾后恢复生产为主要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区域内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如无法确定直接物化成本,保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保额的110%。

保费补贴上,采取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县(市、区)可根据自身财力、产业发展等情况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深度贫困县县级保费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各市、县(市、区)可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所缴保费予以直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省气象局、陕西保监局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农业厅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监督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程序拨付。各市、县(市、区)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农业保险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保险机构要按季度向县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对深度贫困县农业保险保费在报备的基础上下浮20%。

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制订农业、林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考核。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对保险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和下一年招标承保机构的参考依据。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各市、县(市、区)和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联合保险机构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培训,解读农业保险政策,交流农业保险工作经验。要利用咨询台、展板、宣传画、网站、微信、短信等,面向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方式、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知识,营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增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