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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看保险

规则意识:植根于灵魂深处

发布时间:2018-06-15 10:44:5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王小韦 黄明明

2018年5月29日,广东某区法院通报了对一起游客攀援景区杨梅树而坠亡事件(下文称“案例一”)的判决。通报称,游客A某在攀援景区杨梅树采摘杨梅,压折树枝导致坠亡。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景区所属村委会赔偿60余万元。经审理,法院认定游客A某作为成年人(出险时接近60岁)承担主要责任(95%),景区所属村委会未履行危险告知义务承担一定责任(5%),判决景区所属村委会向A某家属赔偿45096.17元。该判决在网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发笔者对规则意识的深入思考。

相似:人物、规则、诉讼

本文中,笔者对三个案例进行关联式研究。案例二是指被列入《2017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的“5.2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案例三是指在某野生动物园猛兽区发生的老虎伤人事件(下文称“案例三”)。经过深入研究,发现三个案件具有惊人的相似性。

人物皆为成年人。案例一中的主人公A某时年接近60岁;案例二的主人公B某时年69岁,案例三中率先在野生动物园下车的年轻女士C某(时年32岁)被甲猛虎咬伤,下车施救的母亲D某(时年57岁)被乙猛虎致伤遇难。

均存在违反规则的情节。案例一主人公在游览景区途中,攀援景区杨梅树采摘杨梅;案例二主人公在电梯间抽烟,被某医生劝阻诱发心脏病;案例三主人公在野生动物园猛兽区下车。从规则的视角看,都存在违反规则或者生活常识的情节。

均通过诉讼途径结局。案例一,一审法院判决景区所属村委会应当承担5%的责任,死者家属和景区所属村委会均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驳回了死者家属和景区所属村委会上诉,维持原判;案例二,一审法院判决劝阻医生应当向B某妻子补偿1.5万元,B某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B某妻子的诉讼要求、要求其承担一二审上诉费用1.4万元。

对于上述三个事件引发的悲惨故事,从人道主义和人性的视角看,笔者也为其本人和家庭的不幸深表同情,但是,从对规则尊重、规则意识培养的视角看,事件似乎更应该是一种不适当的反面教材,因为涉事小区、景区、动物园已经付出了一定的代价,相关部门也投放了大量的资源进行相关处理。

对策:教育、法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是广泛的、多元的,上述三个案例中涉及的旅游、自由都是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的一部分,三位主人公均因为违规规则或者说基本的生活常识而殒命,不能说不是一件憾事。

教育。案例一、案例二的判决在网友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出现舆论对判决内容不认可的一边倒态势。案例二一审判决劝烟医生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网友留言深深诟病于法官,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参与讨论的网友大幅度减少。

加强对公民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的教育需要进一步丰富内容、进一步改进载体,切实通过提高公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进而减少对社会和他人的损害。

法治。案例一中所谓的景区就是村委会下属的一片山村,景区也不收取门票;案例二中,医生劝导电梯内不要吸烟,也是从被劝阻者自身健康角度考虑;案例三中,游客不要在猛兽区下车应该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常识。法院审理案例一、案例二均使用了《侵权责任法》第37跳的规定,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及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旅游部门的安全标准,设定合理的安全标准。

管中窥豹。上述案例仅是因为违反规则而导致自身受伤甚至遇难事件中的“冰山一角”,但愿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教育,呼唤更多的公民强化规则意识、掌握基本的生活常识,不要给自己带来无谓的伤害,不要给消费、旅游等相关机构带来无谓的伤害,不要给社会带来无谓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