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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悬赏执行兑现 老赖异地被擒服软

发布时间:2018-06-22 10:24:15    作者:李健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近日,江苏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人保财险东海县支公司发出通知,请该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被执行人的有功人员兑现奖金1.45万元。

6月8日,被东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的被执行人左彬在法院发出悬赏公告十个月后,终于落入执行法网。

事件回放到12年前,2006年12月5日,左彬与王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左彬将其持有的宿迁市某公司4%的股份以4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某,公司运行风险和分红按所占股份比例分摊。协议签订后,王某银行转账支付左彬股份转让款40万元。经调查,宿迁某公司一直没有召集股东对该转让协议进行表决,其他股东对该股份转让协议均不知情,王某也没有得到公司分红。为此,王某于2013年诉请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左彬返还股权转让款40万元。判决生效后,左彬未履行法定义务,王某申请东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左彬在返还4000余元后称无力履行判决,执行人员也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久,左彬玩起了失踪,案件执行进入了死胡同。

2017年7月,东海县人民法院经多方调研论证,决定探索实行悬赏保险机制,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查人、找物”。7月18日,经王某申请,东海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左彬发出了首张“执行悬赏令”。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缴纳悬赏保险金2000元,在1年内如发生保险事件,则由保险公司向举报有功人员发放悬赏金。

2018年6月8日上午,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得知左彬在某地出现,立即启动联动执行机制,将线索向公安机关通报,在东海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把被执行人左彬拘传到案。左彬到案后,慑于执行威力,积极筹款还债,并和申请人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