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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商标专用权保险在宁波落地

宁波企业品牌国际保护培训研讨会同日举行

发布时间:2018-06-22 17:00:31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康民】 6月22日,宁波市举行商标专用权保险战略合作启动仪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名城名都”的战略决策,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商标局副局长崔守东,宁波市副市长许亚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方金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等出席启动仪式。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书。全市250余家参加品牌国际保护培训研讨会的知名企业参加了仪式。启动仪式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为宁波市企业进行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仪式现场,中国平安宁波分公司负责人介绍了商标专用权保险相关内容,并表示全力支持和推动“商标+保险”的全新业务。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柯灵通报了市场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情况及工作设想。副市长许亚南在致辞中强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合力推进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开展商标专用权保险战略合作,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一项创新举措;开展企业品牌国际保护培训,是顺应我市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客观需要。以创新举措积极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充分发挥商标创牌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撑作用、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引领作用、对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驱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从产品经营上升到品牌经营,打造更具竞争实力的优势企业,促进由“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的转变,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商标局崔守东局长在致辞中,对我市近年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所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对首创建立商标专用权保险模式予以高度赞许,认为我市的工作非常符合当前商标局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大商标监管保护力度的发展趋势和工作要求。商标局将全力支持宁波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把商标品牌建设放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局中进行谋划、推进。2015年,市政府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并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战略实施落实到位。宁波商标注册受理窗口为企业注册商标提供更加便利的平台,品牌工作指导站向企业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指导服务,“议题管理”为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全市已有有效注册商标20.3万件,其中,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03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8件,均位居全省首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8件,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1个。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针对我市企业在商标维权方面存在着“维权力量不足、维权成本高、诉讼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以及在品牌“走出去”过程中存在顾虑的现状,我市积极开拓探索,确立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创新打造商标专用权保险这项特色商标保护模式,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

作为全国首创的保险项目,“宁波模式”商标专用权保险采用“商标保险+维权+服务”的创新模式,经市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保险机构历时半年研讨分析推出,包括商标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和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两大创新产品,匹配了普惠服务和增值服务,致力于实现经济补偿、维权援助和法律咨询三大功能。

商标申请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拟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宁波企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因近似原因被驳回,导致未能注册成功的,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注册费、代理费和规费。

商标被侵权损失补偿保险的主要保障对象是宁波市辖区内的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浙江省老字号和地理标志商标以及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商标权企业,对于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或授权的商标实施行为,在行政部门查处或司法部门判决构成商标侵权后,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企业在维权中产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和法院判决的直接损失。比如这次推出的方案中,参保企业一年支付的保费分为10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三个档次,如果获赔,每次赔偿额分别可达10万、15万和20万元,一年累计赔偿最多分别可达30、40和50万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