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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李东荣:将高大上的数字技术用于接地气的金融

发布时间:2018-06-29 17:19:49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康民】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近日在由浙江省金融办、杭州市政府主办,蚂蚁金服、网商银行承办的 “钱江观潮——2018小微金融行业峰会”上表示,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创业创新的活力源,在稳定增长、繁荣市场、促进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李东荣认为,当前,中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差异化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多层次的机构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创新型产品持续涌现,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

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无论是供给端还是需求端,还有一些老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同时,一些新情况、新挑战还在不断出现。全局性、系统性的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

在传统服务模式和技术条件下,小微企业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的根本症结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总体上依然面临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商业可持续性。

与此同时,一些小微企业鉴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债务违约风险增大。对金融机构如何增强风险的甄别和管控能力,把握防风险与重小微的动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防风险,另一方面要支持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有一个动态的平衡。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小微金融企业服务日益多元化,逐步从存贷汇等基本需求发展到资金融通,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综合性的需求。从小额、分散的单户需求,发展到基于产业链和商圈的批量需求。从不同发展期的分段式融资需求,发展到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求。这些变化都给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同业合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李东荣表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化,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驱动着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正加速向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的更高阶段发展。面对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微金融机构还存在理念滞后、机制僵化、人才匮乏、数据基础偏弱等困难。在应用金融科技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痛点、难点问题方面,还存在意识不强、定力不够、能力不足。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诸多困难和挑战,金融业应该坚决按照国家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坚持需求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握好发展的出发点,创新的着力点,业务的切入点,共同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要坚守普惠初心。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我们金融业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相关金融机构应该通盘考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经济账和社会账,短期账和长期账。要深刻认识到小企业也能做成大事业,小生意也能干成大市场。

在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同时,要有效的完善内部激励考核体系和内部定价转换机制,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留出足够的空间,金融管理、财税产业等部门应该形成共识,加强统筹协作。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好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实现行稳志远,守住风险底线是基本前提。金融机构应该落实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把好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事前筑牢风险防火墙,事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事后理性应对,妥善处置,防止风险积累和扩散,注意避免风险处置过程中产生次生风险。

同时,应该贯彻好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和授信尽责、免责等制度,保护好授信部门和从业人员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通过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建立起合理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注重科技驱动。当前,科技创新为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金融部门应该依托各种创新管理平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小微企业客户为中心,紧密结合小微金融场景。通过加强同业及跨界的合作,积极稳妥的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将高大上的数字技术应用于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李东荣举例称,如应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精准营销、信用评估、风险定价等业务功能,开展精细化、精准化的小微金融创新。应用云计算技术,实现业务系统弹性扩展,和金融服务集约式发展,更好适应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运用移动互联技术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场景,紧密结合,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时化和移动化。

四是完善基础设施。要继续深化和推广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模式,建立完善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服务对接平台,有效的整合公共部门信息,金融产品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需求信息,做好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

金融管理、财税、司法、产业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引导小微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同时要发挥好标准的基本支撑作用,加快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小微金融在提高服务要素、产品定价、信息安全、合同文本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