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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下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发布时间:2018-07-02 10:35:0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周丽容

近年来,资管行业过度繁荣、乱象丛生,体量高达百万亿元级别,对经济金融影响巨大,资管行业风险防控意义重大。今年3月2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4月底印发,体现了中央针对深层矛盾和问题进行根本整治的魄力。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保险业资管的基本情况

从大资管市场来看,主要存在五大问题现象:一是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理财产品期限短,但所投资的项目资产回收期限长,为解决产品到期兑付问题,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等设立资金池,借短贷长、借新还旧,导致了产品与资产对应模糊,流动性风险聚集。二是部分非标产品多层嵌套,金融机构间提供通道服务,规避投资范围、杠杠约束等金融监管要求,导致风险传递和扩散。譬如银行理财产品采取银信合作,或是通过期货、券商、基金子公司的通道,违规投向房地产等行业。三是“影子银行”面临监管不足。四是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内部。五是部分非金融机构无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从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层面来看,存在监管标准不一致、货币乘数的控制到影响、去杠杆难度加大、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受阻等问题。

保险资管的现状和特点如下:一是保险资管体量占大资管的比重相对较小。2016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资管行业共计约102万亿元,其中,银行理财约29万亿元,信托约17.5万亿,券商、期货资管合计约34.5万亿元,公私募基金合计约19.4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约为1.7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占比为1.67%。2017年保险资金约15万亿元,大部分投向银行存款、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投资于非标的比例小于30%。二是保险资管为表内业务。保险投资属于表内业务,按照“偿二代”的要求,保险资金运用情况通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量化指标计量认可资产,与最低资本挂钩,其风险覆盖与控制情况直接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而多数银行理财产品是表外业务,避开了表内的资本金要求。三是在流动性管理和久期匹配上,保险资金存在一定的优势。目前,在负债端大部分保险资金来自于传统保障型保险产品,吸收的是客户的长期资金,而在投资端主要配置中短期项目(优质的长期项目比较少),原保监会于2018年2月28日出台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从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稳健审慎配置,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保险资管存在的问题现象:一是存在“名股实债”等问题现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时,存在设置明确的回报预期且定期向投资人支付固定投资回报等“名股实债”问题。2018年1月,在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原保监会随之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文禁止采取“名股实债”形式。二是资金投向问题。个别公司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对财务投资和控股投资认识不清,不顾保险资金运用规律,为实现控制权不惜成本、不计代价;个别公司非理性举牌和大肆跨境并购。三是风险底数不清的问题。个别公司将保险资金投向层层嵌套产品,放大杠杆,形成资金池,底层资产不清,具体投向模糊;部分产融结合型控股公司存在大股东滥用控制权、真实出资不足、资产负债率高、关联交易多等问题。

资管新规下保险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保险业面临的机遇

1、统一资管标准,赋予保险资管公平市场待遇。

资管新规首次把保险资管列入资管行业,使得保险资管机构在资管产品发行和销售上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了同等待遇,在面向社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开展资管业务时遵循相同的操作标准。保险资管机构以往在开展业务时面临一些政策性制约,如交易所、登记公司、银行间市场等相关业务资格等对保险资管机构有部分限制或尚未开放,不动产抵押权人等资格不被政府部门认可,保险资金活期存款利率不被视为金融同业存款等。《资管新规》实施后,上述限制或不被认可问题有可能得以解决。

2、打破刚性兑付,凸显保险产品的特有刚性优势。

目前金融机构中存在着通过不同产品之间交易、或者通过自营理财直接的交易调节收益实行刚兑的情况。随着刚性兑付的破除,银行理财等资管产品的不确定性增大,吸引力会有所减弱,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优势将突显,在居民资产配置中的竞争力将提升。此外,打破刚兑也有助于对风险进行重新定价,纠正定价扭曲。同时改善负债端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匹配。

3、禁止资金池业务,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格。

《资管新规》提出禁止资金池和加强产品久期管理,对于银行、信托和非标业务冲击较大,已有保险资金监管政策和资管新规要求一脉相承,甚至更为严格(如对资金投向、投资比例、管理模式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均有明确且严格的要求),保险资管机构对新规适应更为水到渠成。

4、定期公布净值,有利于改善保险机构竞争格局。

《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从负债端来看,净值化管理有助于保险销售对金融消费者的获客竞争。由于净值化管理与客户简单直接的固定期限收益的产品偏好相悖,实际收益率无法预知和净值波动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导致消费者可能从理财产品转向更稳健安全的年金险、万能险等保险产品。从资产端来看,净值公布会使得资产管理机构倾向投资净值稳定的资产,减少波动性产品投资,以主动管理见长的保险资管机构的资产配置结构相较于银行和信托更为稳健有效。

5、纠偏期限错配,有助于发挥保险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提出严格的管理要求,由于非标资产一般具有较长的久期,偏重于短期资金募集的银行理财等资管产品与长期投资项目难以匹配。与此相反,保险公司负债久期普遍长于资产久期,在回归保险保障本源的发展模式下,保险业负债久期将进一步拉长。“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等投资具有资金需求体量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稳定、抗周期性良好的特征,保险资金具有安全性高、期限较长、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优点,两者具有天然的匹配性。

(二)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

1、债券市场受到阶段性冲击

《资管新规》推行过程中,去杠杆和金融业生态重塑会加大金融市场波动,其中债券市场可能首当其冲,以债券为主要配置资产的保险公司的收益率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一方面,新规规范和约束表外融资行为,对银行理财规模扩张形成抑制,理财产品的资金供给降低,对债券的投资需求降低。另一方面,资管新规及相关监管文件对通道业务、非标的清理整顿,会让一部分依赖资管渠道融资的房地产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恶化,信用违约风险加大,导致中低等级信用债的信用利差走阔,对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挑战。

2、保险资管公司受托业务的竞争压力加大。

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受托业务主要包括,受托关联保险机构保险资金业务、非关联保险机构的保险资金业务、业外第三方非保险资金的业务。2012年《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券商、基金公司等资管机构可作为受托人受托保险资金投资。随着各类资管业务之间的联系和合作越来越紧密,保险资管的竞争压力加大。一方面,保险资管公司的品牌认可度、市场影响力有待提高。保险资管受托非保险资金较少,从业人员和机构数量、公开市场的评比排名、品牌认可、市场影响力等与银行、信托、基金等其他资管机构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大资管行业将面临更严峻的竞争新格局。一是各类资管机构对保险资金的争夺将加大。保险资金受打破刚兑等新规冲击相对较小,将成为各类资管机构争抢的对象。二是委托资金总量收缩和各类资管机构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保险资管公司获取业内外委托资金的难度加大。

3、中小保险公司竞争压力加大

《资管新规》实施后,将以投资产品属性监管代替分行业监管,通道业务难以为继。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尤其是投资以委托管理为主,没有自主投资能力的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将受更多限制,打破刚兑及投资产品实行穿透到底的监管方式,对中小保险公司未来投资收益率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资产新规将倒逼中小保险公司加快提高资产管理能力水平。

4、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带来的挑战

与《资管新规》实施相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分别将于2021年实施和生效,允许保险公司提前采用。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计量、利润、偿付能力、资产负债匹配、产品和投资策略等多方面均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金融资产分类更加清晰、明确,未来产品现金流更加明晰,未实现浮盈对净利润的调剂作用减少,财务透明度全面提升,保险业计量标准实现全球统一,是审慎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持,有助于实现金融稳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信息系统、风控体系、KPI体系、职责界定和人员队伍可能都将重构,“偿二代”基于现有会计体系的部分也将需要进行修订。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难度和复杂性不容忽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组织管理方面都将迎来较大挑战。

监管建议

(一)加强保险业投资能力建设

要从金融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高度来做好保险资产管理的人才培养、研究分析、投资决策、风险防控、投资管理等工作,全方位加强保险业投资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投资能力培育机制。建立投资能力的创新孵化机制、奖励机制、保护机制等,引导保险公司和资管公司充分激发竞争活力,运用金融科技等手段,重视人才,回归价值投资本源,提高投资核心竞争力;二是做好新国际会计准则的落地实施准备工作。IFRS 9和IFRS 17的落地实施难度极大,IFRS 17有关具体细则尚未确定,建议高度重视此项国际接轨工作,综合考虑大中小公司的特点,做好组织、研究、培训等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积极引导保险资管与大资管行业接轨

一是进一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资质,规范相关能力要求。结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明确保险资管的资金来源、投资运用范围、产品工具等,从公司治理结构、投资流程、投资人员、风险管控等多角度与其他大资管主体接轨,规范行业标准及人员准入。二是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进一步提升行业交流合作与教育,制定行业标准,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一是加强宏观审慎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加快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弱化金融的顺周期性质,减少金融对实体经济波动的放大效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实体经济经营环境,推动保险资金的优化配置,实现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二是加强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监管。加强资管新规实施后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另类投资监管,规范境外投资和股权投资监管,对资产负债管理开展分类监管和差异监管,规范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及地方政府债务等行为。

(作者系深圳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