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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税延养老险的公司增至16家

发布时间:2018-07-06 15:17:16    作者:冯娜娜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冯娜娜】 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示第二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进入名单。至此,共有16家保险公司可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称,下一步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5月底,银保监会公示了首批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养老、新华保险、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12家公司获准经营。

 

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保监公告〔2018〕13号

为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试点规范运行,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18〕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会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4家保险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现将经营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第二批)公示如下:人民人寿、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安全稳健,做好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下一步,我会将对保险公司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业务规范健康开展;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对保险公司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