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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1212.64亿元

发布时间:2018-07-27 08:57:26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7月26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基金”)在京召开2017年度保险保障基金收缴管理工作总结会。据介绍,10年来,保险保障基金规模持续增长,保险保障基金救助和融资机制不断健全,行业抵御风险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8年6月,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1212.64亿元,其中财产险771.12亿元,占比63.59%;人身险441.52亿元,占比36.41%。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我国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道重要屏障。中保基金于2008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原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保基金的主要业务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等。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采取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总体来看,各保险公司都能按照《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较好完成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和汇算清缴工作。2013年,保险保障基金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余额实时查询、网上汇算清缴、数据统计分析、在线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实时、高效、便捷的无纸化办公通道,保险公司的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截至目前,保险保障基金季度缴纳率与汇算清缴率均为100%。

在对174家保险公司历年保险保障基金申报及缴纳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等10家保险公司在资金缴纳及时准确性、材料申报真实完整性等方面脱颖而出,获得“2013-2017年度保险保障基金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保基金表示,未来将在系统总结10年发展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逐步建立起保险保障基金筹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主动合规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自觉意识,坚守作为“保险行业最后一道风险防线”的职责与使命,切实筑牢保险行业风险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