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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玛莉亚”来袭 巨灾保险重要性再显

发布时间:2018-07-30 10:38:2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台风登陆地点连江,路边的建筑和电线杆轰然倒下”“宁德三都澳,海边的渔船被吹得支离破碎”“霞浦南门的临时板房被大风刮倒”……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玛莉亚”来袭,挥一挥衣袖留下了满目疮痍。于是,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消息,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玛莉亚”7月11日9时10分许在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半岛沿海登陆,登陆时为强台风级别,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截至7月12日,第8号台风“玛莉亚”已造成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72个县(市、区)76.2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0.8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3.53千公顷;倒塌房屋527间,严重损坏房屋1853间,一般损坏房屋27147间,直接经济损失29.20亿元。

福建省减灾委、省民政厅7月11日11时,紧急启动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7月11日17时,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今年第8号台风“玛莉亚”给福建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福建省是我国主要沿海省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台风、洪涝灾害较多,给福建省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需要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灾后重建。业内人士表示,巨灾保险作为一种可以弥补巨灾风险所致损失的有效机制,对福建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了解到,从全国范围来看,四川、云南、广东、宁波、深圳、厦门等地已经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巨灾保险试点。

尽管福建省还没有全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但是福建保险业已经进行了多方探索,并且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便是其中一例。

探索:多种产品先试先行

7月19日,一场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理赔兑现大会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召开。据了解,7月11日登陆的“玛莉亚”台风对福建全省造成了重大损失,台风一过,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便在受灾较重的地区陆续开展理赔,在霞浦县,为82户受灾养殖户当场兑现理赔款共计3160万元。

据统计,全省直接经济损失22.6亿元,仅宁德市渔业受灾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06亿元,其中养殖业经济损失3.6亿元,网箱养殖受灾面积达120万平方米,损失产量2.2万吨。

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在福建开办已有三个年头。2016年,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针对福建台风多发、养殖户“靠天吃饭”、因理赔定损难保险公司不敢介入的现状,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对福建省沿海30年以上的台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福建水产养殖业量身打造了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并在宁德等部分沿海地区进行试点。该产品赢得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保险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关注。2017年起,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支持下,由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给予投保养殖户30%的保费补贴,与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在福建全省范围内进行市场推广。

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以一个台风季为保险期限,即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该产品运用“台风行经路径与约定范围接触,同时台风风速达到约定标准即可赔付”的原理,具有“触发即赔”的特性,克服了传统水产养殖保险理赔定损难等难题,理赔时无需逐户查勘定损,避免了与养殖户间因赔付标准意见不同而引发争议,也有效规避了道德风险,提高了保险服务水平和效率。

除此之外,其他保险产品也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风险管理的作用。2006年8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低保费、全覆盖”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深受广大农户欢迎。2016年7月,针对“尼伯特”台风重大灾情,福建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对农村住房保险政策规定作了重大调整,修订出台了《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了因灾倒损农房理赔标准。引入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有力支撑了受灾农户重建家园,既减轻各级政府应急救灾压力,又提高救灾工作时效性。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正式销售。据了解,福建省现阶段城镇居民住宅每户基本保额为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基本保额为2万元。此外,居民还可在此基础上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保障范围方面,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责任覆盖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各个维度的次生灾害。

学习:多地经验可借鉴

从全国范围来看,四川、云南、广东、宁波、深圳、厦门等地已经建立了巨灾保险试点,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类是民生保障型,一类是指数型,一类是住宅地震型。

国内开展的民生保障型巨灾保险试点主要有深圳、宁波、厦门等地。其特点为保险方案以保民生为基本要求,涵盖人身伤亡救助和财产损失补偿等保险责任。

2014年6月,深圳市巨灾保险试点作为我国首个巨灾保险试点项目正式落地实施。根据方案,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统一投保,保险标的为深圳全市常住人口和居民住房,保障风险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15种自然灾害和核事故风险保险责任。2016年,增加住房损失补偿责任。

同年11月6日,宁波市巨灾保险正式落地。按照方案,该保险由宁波市政府统一投保保险标的为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自然人和居民住房及室内家庭财产,保障风险主要有台风、暴雨和洪水及其次生灾害。首年,项目经过“灿鸿”、“杜鹃”两次台风的考验,巨灾保险发挥了关键作用,实际理赔达800余万元,15万户家庭获得保险赔付,受到当地做府的高度认可。

厦门市巨灾保险方案于2017年1月正式实施。按照方案,该保险由厦门市政府统一投保,保险标的为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自然人和城乡居民住房及室内家庭财产,保障风险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家庭火灾、森林火灾、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

国内开展的指数型巨灾保险试点主要有云南、广东等地。其特点是根据灾害本身的物理参数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例如地震震级或台风风速等。灾害发生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计算并报告指数,保险公司不需要去灾害现场查勘定损,只需根据事先预定的赔付标准支付赔款即可。

国内开展住宅地震型巨灾保险试点的地区包括四川、河北两地,与此同时,形式上非常相似的针对全国范围的地震巨灾保险也于2016年7月正式落地。该类型的巨灾保险主要保障住房,保障风险只含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灾害发生后,借助民政部门制定的标准定损,赔款到户。

难点:资金如何筹措

对比福建省巨灾保险的探索与全国其他地方试点可以发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已经于2016年7月在福建省落地实施,指数型保险也有了水产养殖指数保险的尝试,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可算作一种民生型保险,福建省巨灾保险保障体系已经初具雏形。

事实上,巨灾保险难点在于要由地方财政兜底,这关系到巨灾保险渗透率的高低。地方政府资金必须充足、可持续,否则就无法支撑制度长期良性运行。但对于不少城市来说,巨灾保险保费全部由财政兜底,有一定的难度。以往自然灾害发生后,实际上是中央财政负担了绝大部分救助和重建资金的支出,而现在却要地方财政出资负担巨灾保险产品,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动力不足。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由于巨灾保险将是对现有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农房保险等险种的替代,并减少在灾害发生时财政和民政救灾资金的支出,因此政府在巨灾保险上新增加的保费支出并非难以承受。

对此,一位福建保险市场的业内人士表示,福建省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巨灾保险种类。福建省处于沿海地区,受台风的威胁较大,因此,可以以台风、洪涝灾害为重点巨灾承保责任,建立与福建省自身重点灾害相关的巨灾制度。并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巨灾保险,借助商业企业的资金力量,筹集更多的资金为巨灾保险提供坚强后盾。

此外,应加强对民众巨灾防护的公共教育,各级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宣传巨灾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巨灾保险教育工作,开展关于巨灾保险的知识讲座,提高民众的巨灾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