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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围绕27项工作要点降低企业杠杆率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机构推进债转股

发布时间:2018-08-09 09:31:34    作者:冯娜娜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冯娜娜】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从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等六方面,提出今年将围绕27项工作要点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

在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在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壮大实施机构队伍增强业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赋予现有机构相关业务资质。

实际上,2017年5月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提到,支持保险资金发起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近几年,已有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债转股。其中,中国人寿以陕煤集团、华能集团、青海黄河、中国重工、川气东输等债转股项目为依托,帮助企业实现“去杠杆”。截至2017年末,中国人寿已落地债转股项目总计5个,资金规模500亿元人民币。在2018年2月,华融瑞通、中国人寿、招平投资、中国信达、太平洋寿险、中银金融、工银金融和农银金融等8家机构参与了中国铝业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在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破除依法破产实施障碍,完善依法破产体制机制。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在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其中,《工作要点》提出,按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有序开展信贷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加强主板、中小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等不同市场间的有机联系。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优化上市再融资结构。

在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方面,《工作要点》明确,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加强会计审计业务指导。其中,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及的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