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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保险那些事儿】30多年前的家禽保险

发布时间:2018-08-14 08:36:23    作者:程太和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程太和

1987年12月27日,江苏省保险学会年会在南京虹桥饭店召开。会上,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时任省顾委常委、省保险学会名誉会长金逊在讲话中说:“我看到《江苏保险》第五期(1987年)上有篇文章题为《海安县农村实行农业种植、养殖一揽子保险可行性的调查》,可以看出,在海安的经济发展中有保险公司的功劳。农村种、养、加、运业的发展,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持后可以发展得更快更好,这说明‘一揽子保险’对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实具有重要的作用。”金逊提到的《海安县农村实行农业种植、养殖一揽子保险可行性的调查》一文即为本人所写。文中对海安县的家禽保险作了简要的介绍。

海安县(现为海安市)是一个农业大县,上世纪80年代初,与苏南的常熟、苏北的铜山被确定为江苏省3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南通市人民政府赋予海安县行使相当于市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海安县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包干、搞活”的要求,坚持以“农牧结合、发展工业、综合经营、提高效益”的方针,摸索出了一条“种、养、加”三者结合的农业良性循环的道路。1983年12月4日,《中国农民报》(《农民日报》前身)发表了《百万雄鸡下江南》的报道,详细介绍海安农村家禽养殖与农村商贩长途贩运家禽的盛况。

海安县农村家禽养殖有着悠久的历史,尤其以鸡鸭为代表的家禽养殖在全省有名。1949年前后,海安县农村饲养的蛋鸡均为当地土产鸡,血缘复杂,品种难以区别。上世纪60年代初曾引进来航鸡、芦花鸡、洛岛红鸡及少量狼山鸡、澳洲黑鸡。此后,县食品公司于1970年引进来航S200、S220商品代,1971年引进希塞斯商品代,1972年引进红育。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于1982年引进罗斯褐壳蛋鸡商品代饲养观察,1983年引进该品种父母代,县种畜场于1984年引进该品种祖代,建立海安县蛋鸡良种繁育体系。与此同时,料食禽蛋部门也从外地引进少量伊莎、迪卡蛋鸡。海安农民饲养的鸭历史上以高邮麻鸭为主。1959年5月,农业部曾委托江苏省农业厅派员至海安县征集鸭蛋70枚、鸭2只赴印度展览。1982年4月,胡集乡畜牧兽医站引进荷兰卡基——康贝尔鸭,1983年5月又引进樱桃谷肉用鸭、狄高鸭,钟涵村农民积极试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发展农业保险事业是保障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可靠保证。海安农村家禽养殖的发展,迫切要求保险为之提供配套服务。早在1983年下半年,刚刚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的原人民保险公司海安支公司即着手开办以鸡鸭保险为主的调研工作。1984年春节过后,我从江苏银行学校保险专业班分配到海安支公司实习,当时我的中学同学范从来(现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陪同我一起到海安支公司报到。报到后的第二天,我即跟随公司老员工陈南海一起赴胡集乡钟涵村10组调研农户鸡鸭养殖情况。胡集乡钟涵村鸡鸭养殖有着悠久的传统,钟涵村10组袁友来家几代人都养殖传统的高邮麻鸭,对养殖群鸡、群鸭有着丰富的经验。我们来到袁友来家了解近几年家禽养殖、防治防疫以及家禽死亡情况,袁友来夫妇一一给予介绍。

在对胡集乡钟涵村家禽养殖调研的基础上,海安支公司拟定了相应的群鸡、群鸭保险条款。群鸡、群鸭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农村养殖专业户养殖的成鸡、成鸭,保险责任为因火灾、爆炸、雷击、雪灾、冰雹、地震、地陷、洪水、龙卷风、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固定物体倒塌所致的鸡鸭死亡,因鸡新城疫、鸡马立克氏病、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痘、禽霍乱等所致的鸡鸭死亡,因传染病经当地政府命令捕杀掩埋所致的经济损失。每只成鸡缴纳保险费0.1元,保险金额10元。每只成鸭缴纳保险费0.3元,保险金额30元。保险条款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后,于1984年3月率先在胡集乡钟涵村试办,此后,承保面扩展到双楼、仇湖、南莫、吉庆、营溪等乡(镇)。到1984年底,全县共有19个乡(镇)900多户农户参加群鸡、群鸭保险,承保鸡鸭9.58万只,收入保费1.94万元,对498户农户的死亡鸡鸭支付赔款1.54万元,赔付率79.4%。

群鸡、群鸭保险的开办,在保险业恢复初期,提高了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也促进了其他各项保险业务的开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总结经验教训,1984年10月10日至12日,原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在海安县河北招待所召开了家禽保险业务工作会议,时任省分公司总经理涂英参加大会,各市、县支公司派出41名代表参加了座谈,江苏省农林厅也派代表出席。

海安支公司开办养禽保险时间不长,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家禽保险由于保险对象分散,不易管理,综合防治防疫工作也不够到位,再加上条款所定保额偏高,与市场实际价格脱钩,以至于一度出现“养不如死”的现象。就江苏全省而言,在试办的几年中(除1984年刚刚开办以外),经营连年亏损。

通过对家禽保险工作的回顾,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养禽保险的试办必须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方可开办,切不可草率从事。海安县成鸡、成鸭保险的开办也进行了一些调研工作,但调查了解的面还比较窄,缺乏详尽的经验数据,尤其对保险金额的确定,当时成鸡、成鸭的保险金额是根据父母代种鸡、种鸭的标准确定的,鸡的保额每只10元,鸭的保额每只30元,而大部分农户养殖的鸡鸭为一般的商品鸡、商品鸭,按照种鸡、种鸭的标准确定保额明显偏高,结果导致1985年春夏之交禽霍乱高峰期时,农户放松管理,大批鸡鸭死亡。1985年,海安县鸡鸭保险保费收入1.8万元,赔款49.9万元,是收入保费的27.7倍。二是在家禽保险条款中,要规定一个恰当的免赔率或免赔额。家禽保险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但是,如果不分赔案大小统统赔偿,既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固定成本,也不利于农户的防治防疫工作。为了避免这种“低效劳动”,家禽保险制定一个恰当的免赔率或免赔额甚为必要。三是为了鼓励农户做好防治防疫工作,减少家禽死亡,对连续几年未赔款的农户,在续保时要给予费率优待,使保险费率按一定比例下浮,这对家禽保险的长远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四是家禽保险等各类农业保险的开办必须借助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家禽保险的开办涉及农民的经济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海安县家禽保险开办不久,胡集乡钟涵村一带就发生了禽霍乱、鸡瘟等疫情,再加上鸡鸭销售行情又发生较大变化,疫情一来,很多农户放松管理,任其自然死亡。结果导致赔款直线上升。为了增强保户的责任心,减少保险公司不必要的赔款支出,海安支公司借助地方政府的支持,根据保险赔偿重置价值的原理,将鸡鸭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作了实事求是的调整,结果此举导致保户的强烈抵制,并引起部分保户上访。事后,还是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风波才得以平息。由此可见,家禽保险的开办离开了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作者现供职于中国人寿江苏省海安市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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