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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看保险:以房养老引热议

发布时间:2018-08-15 07:57:42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黄明明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正式推向全国。

“以房养老”保险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抵押后继续拥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且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的费用。

“以房养老”的出现和推广,是与目前养老形势的严峻不可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养老金缺口仍在扩大,对于财政补助资金的依赖程度在不断提高。而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各地区之间的抚养比差距也将扩大。

事实上,“以房养老”并非新鲜事物。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后,“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进入国家政策支持层面,2014年7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率先展开试点,2016年试点时间再延长两年,试点范围也扩大至更多的省市。至今年6月30日,试点正式结束。

即便如此,这则消息一经发出,在市场上也引起了相当高的关注,舆论探讨颇多。

有媒体文章认为,在当前的中国,推广“以房养老”并非易事。“以房养老”背后所需要的公平市场制度与条件是其良性发展的基础。否则,养老问题没解决好,反而可能引来一些“强者的掠夺”,并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有业内人士分析,“以房养老”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创新举措,但此前之所以推广不够顺畅,主要是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其中最主要的是观念问题,同时还存在利率风险、长寿风险、法律风险及抵押房产未来的处置风险等。

也有专家观点指出,在实际操作中“房产估值”问题,才是其中非常核心的一环。如何在“房产估值”上平衡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利益,才是“以房养老”能否真正全面推行的关键所在。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将养老金体系比成一个金字塔,那么塔底是政府主导的基础养老金,塔中是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补充养老金,塔尖是包括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内的个人养老商业保险。

也有不少观点保持乐观,认为“以房养老”保险将在全国推广的背景下,“以房养老”的市场需求将会逐渐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从国外情况看,“以房养老”在欧美等地较为成熟,是一种补充性的养老选择。例如,在美国,“以房养老”由政府主导,62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市场空间不大,每年签约量在7万例左右。由于我国的养老人口和自有住房比例更大,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动力更强。

上述见诸报刊的文章中,诸多观点从不同角度描述了“以房养老”或将面临的困难,提出了若干需要解决的难题。当然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值得大力提倡,而这些问题都是“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在中国要必须经历的关卡,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以房养老”在未来还有更长的路要走。无论是在美国,还是近邻日本、新加坡,“以房养老”保险在这些国家推出并非开始就被广泛认可,也不是一次性的政策努力就水到渠成,而是在长期实践中经过反复的制度修缮和市场检验才发展为较成熟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