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细节看保险:操场去哪了

发布时间:2018-11-05 09:13:38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黄明明

幼儿园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发生在幼儿园的伤害事件让群众无不感到愤怒。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通报称,10月26日9时30分许,重庆巴南区人刘某(女,39岁)在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一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的14名学生受伤。学校保安和工作人员奋力将刘某制服。巴南警方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受伤学生送医救治。

是有多大的仇怨,才可以如此歹毒?案情在网络上传播后,很多网友愤怒不已,纷纷要求对凶手严惩。对于这种从天而降的灾祸,事后的严厉惩戒固然是应当,但是事前的防范,也应该给予更多重视。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起事件中,其实存在一个安全隐患。附近居民称,幼儿园内没有操场,只有教室。平时老师带着孩子在园外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做早操。类似这种问题,在其他地区的幼儿园中也广泛存在。例如,在天津有读者向媒体反映,有些私立幼儿园将孩子活动的“操场”设在路边或者居民区内开放或者半开放的场地。户外活动区没有防护,孩子们活动期间一旦有陌生人靠近,安全怎么保障?一旦有车辆急速路过,是否也会造成安全隐患?这些,应该予以正视。

在不同地区,对于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场地有不同设定。《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中规定,户外场地应安全,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人均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中规定,幼儿人均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相应的户外活动资源。《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更高一些,规定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有的地方没有明确要求,有的地方则有令不遵,没有达到标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校园本身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要提高重视。事发之后,重庆市教委召开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全市校园和幼儿园安全稳定。

对于没有操场的幼儿园,应该加强安保和防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校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安全工作认识,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做好舆情应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通知强调,要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针对学校集会、课间操、放学及大型活动等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此令人痛心的事情,希望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