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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保协扎实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24 08:35:07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特约记者 张友琴】湖北省咸宁市保险行业协会联手司法部门,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收到明显成效。据统计,咸宁市近3年来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调解案件171件,成功调解125件,调解成功率达74%。其中今年1月至11月,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调解案件131件,已成功调解91件。

咸宁保协根据保险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调解工作需要,于2016年6月起,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机制,正式启动该项工作。此机制建立近3年来,在案件调解工作中,咸宁保协积极加强与市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人员参与市法院和基层法庭开展的审判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力量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保险合同双方和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咸宁市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调解案件23件,成功调解21件,调解成功率达90%。

在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中,咸宁保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咸宁保协秘书长多次向市政府分管市长、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和中院分管院长请示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同时与保协会长和常务理事经常进行汇报沟通,推动工作开展。在咸宁保协积极努力下,咸宁市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为组长,咸宁保协秘书长和市综治办、司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领导和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市中院对保协开展的诉调对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院长亲自安排分管立案与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与保协进行相关工作对接,民庭和立案庭庭长经常对审判业务和程序进行具体指导,保协和法院双方经常进行业务和工作沟通,使诉调对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符合实际的诉调对接机制。为确保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运行,咸宁保协联合市法院等部门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规范调解人员行为的《工作职责》,并建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民调员值班日常运行机制,为保障广大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咸宁保协建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才库,组建业务专家团,组成人员达85人,其中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民调员51人,大专学历52人、本科33人,年龄35岁以下占84%,并组建了7名具有律师资格的专家团,从专业素质上保证了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咸宁保协与市中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保险纠纷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办法》,对诉调对接工作原则及范围、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多方面进行规范,对诉调对接工作流程作出相应规定,并对市中院和6个基层区法院诉调对接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同时在保险纠纷多发区域和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的咸安区,与当地法院联合建立“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组建工作专班,咸宁保协专门聘请1名具有多年诉调经验的法官从事调解工作,并配备1名书记员协助进行保险纠纷调解。据统计,该区今年共受理法院委托调解保险纠纷案件达108件,已成功调解91件,调解成功率达70%。

五是加强培训学习。咸宁保协多次组织会员公司负责人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学习省高院、原湖北保监局、省保协有关诉调对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为依法依规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保证。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咸宁保协举办了多期“保险纠纷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省保协调解中心、市中院和司法局领导、专家授课,讲授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累计培训民调员及各公司负责人100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宣传,先后在《咸宁日报》《香城晚报》《咸宁新闻网》等媒体开展相关宣传达20余期次,受众达20多万人,普及了保险纠纷调解知识,提高了市民的参与意识,咸宁保协联手各方积极有效开展工作,促进了咸宁市社会和谐稳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1月至11月,咸宁市共实现保费收入44.16亿元,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