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细节看保险:农险“应收保费”难题盼解

发布时间:2018-12-25 08:18:39    作者:庹国柱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庹国柱

最近到下面去调查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看到农险事业阔步发展的大好形势,令人鼓舞,心情特别愉快。不过,也了解到一些农险经营中普遍性的问题,其中最令保险经营机构头疼的就是“应收保费”问题。基层公司员工和公司高管愁眉苦脸,抱怨声声,因为这个老大难问题,一年又一年,不但没有解决,而且有“节节攀升”愈演愈烈的趋势。

头疼

“应收保费”就是投保人没有如期交纳的保险费挂账。具体到农业保险,主要是指基层政府拖欠保险公司的各级财政(中央、省、市)已经拨下来的保险费补贴。“应收保费”问题,在农业保险业务里已经是令人头疼的“顽疾”,笔者找了几家分布在各省的保险公司了解,或轻或重,都存在这个问题,有一家公司甚至农险业务十多年前的“应收保费”还挂在账上呢!在某地一家保险公司调研时,他们一个市级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该市几个县从2015年到现在,“应收保费”总共有8100多万元,仅今年的“应收中央”“应收省级”“应收市级”和“应收县级”的保险费欠款就有3089万元。搞得该市分公司和各县支公司快揭不开锅了。已到年末,市公司总经理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给总公司交账!其实,他们总公司也是一筹莫展,该公司3年累计“应收保费”累计4亿多元。按照监管部门的财务规定,“应收保费”超过一年就要按呆坏账处理。这必然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影响到财政专用资金合规和安全使用问题。

何故

“应收保费”本来是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拨到县一级的保险费补贴,大部分省的这几级保险费补贴资金,虽然是下拨到县财政那里,由他们跟保险公司支付和结算。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能随便占用。按道理说不应该有保费拖欠的问题,可为什么有这么多地方政府“截留”“挪用”和“强占”层层财政拨付的保险费补贴呢?以笔者看来,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在县里,有的县级财政吃紧、缺钱,抓住啥钱花啥钱;有的政府官员觉得,花保险公司的钱再顺手不过了,反正是政府的财政拨款,你能“赚”,我为什么不能花?官员们知道,你在我的屋檐下,我给你拖着甚至赖账,你保险公司也不敢把我们咋样,只要你还想在我们这里做业务。所以,尽管保险公司“低声下气”地恳求县领导把各级“应收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仍难以感动“上帝”。有的公司实在没辙了,就去搬上面下来的“钦差大臣”财政专员,想劳烦他们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替公司“做主”。但是他们这样做管不管用且不说,搞不好得罪了县领导,又会给公司带来新的“风险”。

第二,产生这么多的“应收保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财政监管不到位。使某些地方官员有机可乘,无视“组织纪律”和“法律规章”。

第三,财政部门的农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也有瑕疵。很多省的主管农业保险处室,无权直接支配这个补贴款,只能下到县里,由县财政根据各家公司所做业务量的大小与保险公司结算。这种财政管理体制,既延长了财政资金流动的链条,影响财政资金操作效率,又给不守“纪律”的基层财政提供了违规“空间”。

期盼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农业保险在中国农业风险管理、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农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目前正在持续开展的农产品定价机制改革和扶贫攻坚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也寄予厚望,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补贴预算逐年增加,2007年到2018年累计560多亿元,仅2018年中央财政就补贴了200亿元。之所以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就是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持续经营和动员更多的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和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如果基层政府普遍截留、占用这些保险费补贴,说小了,是违反财政制度和规定,影响了农业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说大了,就是对如此重要的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和顺利发展的阻碍。所以,此风绝不可长!

笔者期盼能很好解决农业保险“应收保费”的顽疾,多方出手,共同治理。要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改革现行财政补贴保险费的拨付方式,中央和省级资金不要再往下拨,就由省级财政掌管,直接与公司结算,以此杜绝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资金“跑冒滴漏”,让这些宝贵的财政资源发挥更好的作用和更高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