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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支付保护保险研究

发布时间:2019-01-10 09:06: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赵齐 陈炜

支付保护保险(Payment Protection Insurance, PPI)是一种针对消费者债务的保险产品,当客户的个人状况或财政状况发生变化,或客户失去工作,他的负债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它通常与信用卡一起销售。这种保单理论上是保护客户避免因失业或因疾病或伤残所致失去工作能力带来的无法偿清信用卡的风险。英国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末已经开始销售支付保护保险产品,尽管英国支付保护保险市场存在了大量问题,但是研究英国银行业销售支付保护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我国与支付保护保险相似的履约保证保险,提高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英国支付保护保险之发展概况

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在发展的过程中几乎覆盖了消费者信用贷款的各个方面,如车贷、房贷、信用卡消费等。基于支付保护保险的特点,其在抵押贷款中发挥的作用不大,根据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数据显示,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主要是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类支付保护保险约占48%,信用卡类支付保护保险约占36%,抵押贷款类支付保护保险约占15%。在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保险期限方面,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保险期限通常为12个月,如对一年内的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长期贷款的每月还款额提供保险,对信用卡则为一年内的每月最低还款额提供保险。如果超过保险期限消费者仍不能恢复偿债能力,保险公司不会再为其偿还债务,消费者必须找到偿还债务的其他手段。但如果支付保护保险产品中包含人寿保险条款,发生消费者患有严重疾病或死亡等确实无法再就业的情况,将由保险公司偿还消费者的剩余全部债务。不同机构销售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之间定价差异很大,但总体来看,大多数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保险费率很高,信用卡等按月支付保费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保费总额约占贷款总额的16%-25%,而一次性贷款的全额保费占到贷款总额的比重一般在10%以上,最高甚至超过50%。但是因为银行在支付保护保险的销售和理赔过程中存在大量不合规以及侵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等问题,英国银行受到了大量投诉和损失。在2012年,英国监管当局不得不叫停了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销售。

二、英国支付保护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

(一)销售市场混乱和理赔难

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的问题主要存在于销售和理赔两个过程中,而理赔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也在于支付保护保险产品销售市场的不完善。因为还款风险的最大负担者是银行而不是消费者,因此英国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的销售往往不是由贷款者主导的。银行主导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市场造成了支付保护保险产品的购买是贷款合同的附属,造成部分销售方不履行告知义务,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支付保护保险包含在贷款合同中销售给许多根本不需要该类产品的消费者,如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并没有购买支付保护保险的需要;或者许多银行或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或信用卡产品时将支付保护保险作为强制条款要求消费者购买,否则便不提供贷款。在英国,绝大部分支付保护保险产品是消费者在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或者其他类型信贷业务时,从提供贷款产品的金融机构购买的,许多消费者不知道还可以从其他保险服务商那里获取支付保护保险或者说没有获取支付保护保险的内在需求,因此无法对比不同机构销售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在价格、保险期限、条款等方面的差异,从而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产品,往往只能接受贷款机构出售的保单。银行等贷款机构的销售点优势使得其他支付保护保险销售机构很难接触到需要购买支付保护保险的消费者,因此支付保护保险的销售缺乏必要的竞争,消费者不得不支付高价。许多发放个人贷款的金融机构靠极低的贷款定价来吸引消费者,贷款本身几乎没有利润,大部分利润都来自支付保护保险的销售收入。

同时,作为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手段,某些信用等级不高的消费者确实会主动购买支付保险来满足银行的贷款资格,但其购买的支付保护保险作为获得贷款的手段往往意味着赔付额度低,最后导致银行更加容易陷入风险之中。

综合以上支付保护保险销售市场的状况来看,要么是银行主导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要么是低质量贷款者为主体的支付保护保险。在银行主导的支付保护保险产品中,消费者对支付保护保险的内容不了解或者说不够了解,这导致消费者由于不知道该保险的存在或者不知道是否符合条件,并不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这种情形下银行的风险并没有因支付保护保险产品而减少;在低质量贷款者为主体的支付保护保险中,本身低质量贷款者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属于弱势群体,而且基于其目的为获得贷款,消费者购买支付保护保险产品时,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由于消费者的主观消极进一步加强。支付保护保险在设计时就为消费者设定了严格的索赔条件,当消费者在面临失业、疾病等情况而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常常由于除外责任条款而遭到保险公司拒绝,或者即使能够获得理赔,其赔付额度过低。

(二)投诉导致银行业亏损巨大

从上述的支付保护保险销售市场的混乱与理赔难中不难推测出英国银行将面临众多的投诉,2017年3月,英国金融申诉服务处(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披露称,支付保护保险已成为有史以来英国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被投诉最多的金融产品。2012年英国金融申诉服务处处理的15万件投诉中,约60%是关于支付保护保险的不当销售;在支付保护保险停止销售四年后,2016年下半年仍收到7.8万例投诉。

2011年以来,英国银行业已为支付保护保险的不当销售付出了巨大代价。例如,2011年劳埃德银行(Lloyds)因支付保护保险赔偿而亏损35亿英镑,2017年宣布将准备3.5亿英镑以应对支付保护保险不当销售的相关罚款。汇丰银行(HSBC)2012年第一季度为支付保护保险索赔提取了7.45亿英镑准备金,导致税前利润同比下降3.74亿英镑,为减少亏损在全球范围内裁员10%。巴克莱银行(Barclays)2012年提取13亿英镑准备金以应对客户的支付保护保险索赔。目前为止,英国银行业已为此支付了超过370亿英镑赔偿金,其中劳埃德银行、汇丰银行、巴克莱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的赔付金额分别为170亿英镑、50亿英镑、84亿英镑和49亿英镑。未来这些银行仍需计提数十亿英镑的准备金来应对此类申诉的赔偿。

三、对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启示

2012年英国监管当局因为银行在销售和理赔过程中存在不合规以及侵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等一系列问题已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销售支付保护保险。从英国支付保护保险产品销售、赔付及监管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不当销售、信息不透明和监管滞后是英国支付保护保险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我国与英国支付保护保险类似的产品主要是履约保证保险,为防止我国履约保证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与英国类似的不当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消费者教育,激发市场活力。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教育,使消费者增加对金融产品的了解,提升消费者金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消费者知保险、用保险,进而激活市场,吸引保险公司加入,促进履约保证保险产品的优化。

其次,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控能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确保消费者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真实性,严格按照消费者需求和风险偏好销售保险产品,遵循自愿投保原则,严禁将履约保证保险和贷款捆绑进行强制销售,严禁误导、欺骗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素质,确保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及投保人情况具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减少不当销售行为。

最后,强化监管。监管机构不仅仅应当在日常中加强对履约保证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理赔等方面的审核和监管,也要处理好入场问题,即按照审慎原则从严审查申请销售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从业机构的治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还应当健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