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慧】购买了关税履约保证保险的山东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在进口货物通关放行后,没有履行报关单审结生成电子信息后按时支付关税的义务,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依约承担保险责任,为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代偿海关税款520万元。据悉,这是关税保证保险2018年11月1日正式在全国实施以来的首次保险代偿。
2018年6月16日,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在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认购了保险金额为474.64万元的关税履约保证保险,保险期限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2018年11月间,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共进口6票报关货物,最后一票为11月7日,当日完成申报放行。可是,货物通关后,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却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按照海关总署、银保监会2018年第155号(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和保险合同的约定,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及时向海关赔付了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同时,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聘请律师依法启动保险款项的追偿。目前,对临沂飞扬塑料有限公司的追偿工作正在进行中。
自2017年起,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就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在海关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