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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协组织签订新版《人身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

发布时间:2019-01-22 09:44:4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王伟琦 特约记者 梅琳】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和《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的要求,近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修订并签订《浙江省人身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2019版(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中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各公司加强对产品说明会和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

《公约》主要内容有:不得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不得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不得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不得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同业公司等。

《公约》在进一步加大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工作的监督约束力度、维护浙江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人身保险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公约》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