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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政协委员郑明:充分发挥保险在助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9-01-23 09:40:56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把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内容之一,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吹响了打好贫困人口和贫困户的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在1月5日召开的福建省宁德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宁德市政协委员郑明提出议案:新的一年,宁德市保险业将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全力服务和推进宁德市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

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把精准脱贫落实到农村农业发展生产上。围绕宁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二三”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宁德市农业保险“示范市”(县、乡镇)活动,加快农业保险创新工作力度,让农业保险创新工作由原来的部分县域乡镇向全市全面铺开,切实制定建设“示范市”的工作目标,在宁德市现有已取得农业保险创新成效的1个县增加至2—3个。力争全市通过1至2年的努力,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型农业保险助推扶贫攻坚的成果,并在全市各县域涌现出一批农业保险示范县、示范乡镇。同时,建议政府对敢于创新开办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给予3至5年的险种开发经营的保护期,加大对创新型农业保险的财政补助力度,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全市农房叠加保险、种植业、养殖业及林业等经济作物承保覆盖面,建立大灾保险机制,提高全市农业产业防损减灾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宁德市农业保险创新工作上新水平,为宁德市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保险业应有的积极贡献。

进一步增强大病保险补偿作用,把精准脱贫落实到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上。目前,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发病率升高,患大病医药费负担重,同时,由于意外事故频发,城乡居民在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存在覆盖面窄、保障额度低的问题,往往造成因重病和意外伤害医疗致贫返贫。因此,建议政府进一步补足民生保障短板,一方面,调高大病保险费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中的占比,用于提高居民大病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群众患大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另一方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支持力度,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财政补贴”等原则,大力推广城乡居民参加补充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高保障额度的产品,制定适用于全市城乡居民投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方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可相应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门诊或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可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有效减轻个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部分家庭因意外伤害医疗致贫返贫。

进一步完善农村银保互动机制,把精准脱贫落实到金融保险服务支持上。建议积极推广“政府+金融+保险+扶贫”的创新扶贫工作模式,面向贫困群体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前期寿宁、霞浦、福安、周宁已取得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宁德市各级政府要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扩大创新型农业保险的承保面,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杠杆作用,解决扶贫资金“无灾不能用、大灾不够用”的情况,进一步强化对贫困农户资金支持,让各级政府在推动农村产业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增进全市农业第一产业和保险第三产业的有效融合,推动宁德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全方位彰显宁德市保险行业在促进宁德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经济“补偿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张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