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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明确险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细节

发布时间:2019-01-28 08:15:3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冯娜娜】

中国银保监会于1月24日、25日连续两日发布消息称,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在此前,保险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是次级债的重要投资者,但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这类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不在保险机构的投资范围中。

1月25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政策性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比照准政府债券的投资规定执行。商业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纳入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管理。

《通知》指出,保险资金投资的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其发行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稳健;最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保险资金投资的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应当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银保监会方面认为,此举有助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