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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骆少鸣:运用保险机制 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9-01-28 11:02:1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引入保险机制参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农民整体风险保障水平,实现‘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性放大效应;有助于促进农业农村再生产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和谐;有助于满足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近日,在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骆少鸣如是表示。

党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并在城乡大病保险、农村养老保障、保险+期货等对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作了部署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2018年10月,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创新农村保险服务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服务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

骆少鸣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保障机制,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社会管理、资金融通等功能优势,是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支农惠农的重要支撑工具。

自2006年以来,福建保险业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农业农村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房及叠加保险、森林综合保险等在全国首开政府出资统保先河,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仓单质押“宁德模式”等受到广泛关注。以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为例,累计承担的三农保险风险保障从2006年试点之初的2365亿元扩大至2017年的1.22万亿元,涵盖农林牧渔、特色农业、医疗健康等农村民生关键领域的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风险保障体系,累计支付赔款超30亿元,为全省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骆少鸣表示,当前保险机制参与服务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农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仍然较低。一方面保险覆盖面不充分,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保障对象为种植业和养殖业;另一方面保障程度不够高,仅部分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流转成本和人工成本未包含在内。此外,对市场风险类的比如制种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指数保险、农机保险、耕地力保险和“保险+期货”等涉及较少,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和农户个性化保险需求的保障层级不够高。二是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仍有改进完善空间。目前财政保费补贴采取由下而上的逐级配套规则,与农业农村实际不相适应,与地方县市对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和财政配套能力之间存在矛盾,限制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程度的提升。三是保险支农融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当前支农融资仍以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商业贷款公司为主,保险在支农支小、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被挖掘。

为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水平,推动保险机制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骆少鸣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建议加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研究,突出保险“政策工具”的功能角色,推动政企数据共享,并将保险机制纳入福建区域乡村振兴规划体系,进一步明确实施的目标、路径和举措,以及配套财政补贴政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探索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保驾护航。

二是进一步支持创新保险服务供给以满足新型农业主体需求。建议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探索开展保收益、保价格、保产量、保险+期货等指数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比如可提高现行政策性水稻保险保额,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通过加大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提升支农效能,针对福建省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一村一品”示范村,用好用足用活中央政策,出台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保险财政奖补政策。

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增信优势和资金融通作用。建议进一步推动保险业深度参与支农融资体系建设,通过发展“政府+银行+保险”模式,加快推进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有效解决涉农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满足生产和再生产的融资需求。同时,建议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的特点,加大力度引导险资入闽通过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进一步运用好保险机制服务脱贫攻坚。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探索完善保险精准扶贫机制,针对暂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借鉴保险扶贫“兰考模式”,采取“多方统筹、整县推进”的“政府+保险”模式,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一揽子保险服务,推动精准扶贫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实现贫困地区保险保障、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和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针对已脱贫但容易因灾因病返贫的“临贫易贫”群体,探索实践“返贫保”提供保障。

五是进一步发挥保险助推农业科技创新作用。建议鼓励保险业强化科技赋能,引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区域性农作物灾害损失大数据库和农险公共服务平台, 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农业保险与农业面源污染防范联动机制,促进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化,以保险助推和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