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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政府救灾难题 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来支招

发布时间:2019-01-28 11:15:5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巨灾事件频繁的发生和灾害程度的不断提高,政府和众多行业都高度关注农业巨灾保险的建立与实施问题。其中,农业巨灾指数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模式,已在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区落地推广。福建省近期推出的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属于定制化产品,更加贴合地方实际、体现个性化需求,同时像其他两地一样,能够有效破解政府财政预算“无灾不能用,有灾不够用”的尴尬,提升政府部门灾后救助能力,有力保障农户收益。

1月5日,福建省首单政策性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在寿宁县出单。该保单由寿宁县凤阳镇政府拨款进行投保,在保险期间,凤阳镇辖内因低温、台风、强降水三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而产生的施救费用,将由承保的中国人寿财险宁德市中心支公司进行补偿。

定制专属保险产品

据了解,寿宁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是以农业种植为主的山区县,是第一批国家贫困县,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农户基本上“靠天吃饭”,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遇到“倒春寒”、台风及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就会造成减产或绝收,农户生产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

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把巨灾保险和指数保险两者精妙地结合在一起。据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农险部负责人傅进介绍,该保险的原理是以预先设定的气象灾害指数(如风灾、冻害、强降水等指数)作为保险赔偿的依据,当投保区域内约定气象站观测到的气象灾害指数达到或超过设定标准时,保险公司即根据约定标准给予赔偿,具有“触发即赔”的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农业巨灾指数保险能够更好地为灾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有效可行的方案,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实地定损,可以有效地提高保险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对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也有重要意义。

2016年7月,黑龙江省启动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试点,覆盖了28个贫困县干旱、低温、强降水及洪水等常见农业灾害。试点险种包括干旱指数保险、低温指数保险、降水过多指数保险和洪水淹没范围指数保险。针对各县不同灾害类型,设置了高、低两个赔付标准,分别对应百年一遇和六年一遇灾害,确保普通灾害下仍有一定保险赔付,理赔更加透明高效。依据客观的气象监测数据,当灾害程度达到或超过设定阈值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赔款支付到省财政指定账户,作为救灾资金的补充统筹使用。黑龙江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进行投保,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瑞再分保80%)承保。

2015年12月,广东省政府批准印发《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下半年,在湛江、韶关、梅州、汕尾、茂名、汕头、河源、云浮、清远、阳江等10个地市开展试点,保费由省市两级财政配套出资,每个试点地市预算3000万元,提供风险保障23.47亿元。承保公司省级层面公开招标,确定为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3家公司,试点地市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自行选择一家或多家组成的共保体作为承保公司。

相比前两者,福建的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规模还较小,目前只在寿宁县试点。傅进介绍,该保险属于定制化产品,贴合地方实际、体现个性化需求,同时投保灵活。每份保额250万元、保费2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地方政府根据所需要获得的灾后救助资金预算选择投保份数,确定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以凤阳镇为例,凤阳镇政府购买了3份该项保险,保费60万元,保额750万元。

破解政府救灾难题

上述三地的农业巨灾指数保险虽然在承保模式、产品形式上有一些差别,但是均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政府的救灾难题。政府通过购买该保险服务,不仅可以发挥保险杠杆作用,有效放大财政救灾资金规模,降低救灾资金成本,还可以从制度上有效破解财政预算“无灾不能用,有灾不够用”的尴尬难题,增强救灾资金灵活性,确保气象灾害发生后,政府能迅速获得充足资金,第一时间开展灾后施救工作。

黑龙江省在试点农业财政巨灾保险的当年夏、秋季,多个阶段性指数触发,赔付金额超7200余万元,为受灾贫困县补充救灾赈灾资金,缓解“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东巨灾指数保险在各试点地市落地后不久,2016年“海马”台风来袭,承保机构在1天内兑现赔付,是全国巨灾保险赔付最快的一笔,得到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2018年8月,第13号强台风“天鸽”触发阳江、云浮两个地市的保险赔付阈值,承保机构迅速赔付1200万元和1000万元。最近一次台风“卡努”来袭后,承保机构向湛江市支付台风赔款1080万元,向惠州市支付强降雨赔款450万元。截至目前,广东巨灾指数保险累计赔付金额已超过1亿元,在完善灾害防范救助体系、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作用显著。

在福建,投保政策性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是寿宁县政府部门借助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高效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又一次深度探索。据了解,该保险落地之前,2018年,寿宁县政府便与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开展指数类保险对接精准扶贫试点,探索出一条“政府+金融+保险+扶贫”的脱贫攻坚新模式,有效保障了试点地区贫困农户灾后的生产生活。2018年2月,寿宁县遭遇强冷空气,试点地区清源镇、竹管垅乡建档立卡贫困茶农获赔近70万元。7月,“玛莉亚”台风过后,凤阳镇、下党乡种植葡萄为生的贫困农户获赔44万元。为让更多贫困农户解除后顾之忧,寿宁县政府拨款,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农作物投保了中国人寿财险的指数保险。

寿宁县副县长钟琼表示,如何化解巨灾风险,让农户吃上“定心丸”,一直是困扰政府部门的一大难题。中国人寿财险推出的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十分符合寿宁实际,契合广大群众需求,也发挥了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和保障农户收入稳定的作用。

保险理念有待强化

农业巨灾指数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型保险工具,需要得到政府、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灾后损失补偿的理念要从原来依靠政府救助逐步转变为运用保险这一市场化的手段。特别是指数保险在我国是新生事物,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使得老百姓对其理解程度有限。如何将其发展理念宣传推广,使之得到广泛接受,是推广农业巨灾指数保险必须解决的问题。

傅进表示,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将在寿宁县凤阳镇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通过扩大覆盖面,为政府部门灾后救助工作分忧,同时提升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福建“三农”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他还表示,福建地处台风多发地带,极端天气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给福建经济社会带来很大影响并造成巨额损失。但目前为止,福建还没有针对福建省情的落地举措。他呼吁相关政府部门推动成立共保体,由具备较强赔付能力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共保,推动政策性农业巨灾指数保险在福建农业生产领域全面落地。

上述业内人士称,农业巨灾指数保险优点突出,但是也存在着缺点,主要是基差风险较难避免,其本质为误差,一方面,可能有的承保地区触发理赔却没有实际损失,另一方面,可能有的地区未触发理赔但农户遭受了损失。前者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农户主动防灾自救积极性的作用,因为只要触发理赔,没有损失也能获得赔付,相当于防范措施投入成本获得补偿。但是,农户遭受了损失却因未触发理赔而得不到赔付的可能性,成为指数产品的主要争议点。如何尽量避免基差风险的发生,成为保险公司在设计指数保险产品时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难题。

他建议,以巨灾指数保险为契机,部门和地区之间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台风、强降雨、地震等灾害和损失情况的数据库,提高数据精准度,为产品设计提供足够的数据参考,为更好推进巨灾保险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