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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02-12 08:41:0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20年,陕西省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将基本建立,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将逐步完善,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将实现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智慧精准,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社会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根据《意见》,陕西省将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健康咨询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2019年,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

《意见》进一步指出,陕西省将在线开展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提供多样化的医学在线课程和医学教育;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临床辅助决策系统和智能化医学设备,实现快速、便捷、精准、智能的医疗健康服务。到2020年,陕西省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技术覆盖一半以上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

(汪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