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爽】
近日,银保监会向长江财险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共计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时任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赵金元,未取得监管机构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已履行相关高管职责。赵金元、时任长江财险党委书记王兵、时任长江财险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晓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对长江财险罚款1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王兵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赵金元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赵晓琴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