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响水特大爆炸事故:财险业已支付赔款1302.26万元

发布时间:2019-04-01 09:17:5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祖兆林】

《中国保险报》记者从江苏银保监局获悉,截至3月31日,财险业共收到理赔报案件数1204件,可确认损失部分预计赔付金额1.09亿元。其中责任险报案件数26件,预计赔付金额2815.32万元;企财险报案件数99件,预计赔付金额6326.09万元;车险报案件数968件,预计赔付金额1665.77万元;家财险报案件数57件,预计赔付金额37.98万元;意外险报案件数52件,预计赔付金额59.3万元。已决件数523件,已支付赔款金额1302.26万元,主要为责任险、车险和家财险等。

3月28日10时,盐城银保监分局召开“3·21”善后保险服务工作推进会。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中国人寿盐城市分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参加会议。会议由盐城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3·21”事故善后保险银行服务领导小组组长殷路鸣主持,江苏银保监局“3·21”爆炸事故现场协调小组负责人刘长宏到会讲话。

会上,殷路鸣传达了江苏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涛在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善后金融服务工作响水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多渠道获取信息,有效开展投保情况排查;二是要加强同业沟通,做好产险定损工作;三是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

刘长宏要求,对保险善后服务工作要做细做实:全面准确地排查承保情况,要充分运用先进技术资源开展查勘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便捷高效做好理赔工作;统一应急服务标准,主动深入基层,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需求;保险机构之间要建立协作机制,共享信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理赔查勘等工作;强化舆情管理,扎实开展自媒体排查,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