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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

发布时间:2019-04-09 18:02:47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中国保险报网讯【记者 冯娜娜】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送要求,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从2019年一季度起,各公司应按照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并按要求报送季度报告。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上报。

其中,年度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和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等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