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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需求实现了无缝对接

科创保险产品在山东走俏

发布时间:2019-04-16 09:11:2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周晓光 记者 姚慧

“与科技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在山东走俏,与山东省大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密不可分。”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负责科技创新保险项目的经理韩文成近日向《中国保险报》记者介绍,“它反映了山东省工信厅、财政厅和山东银保监局等正在借助保险的力量,激发保险功能,用第三方保险分散或转移软件开发单位、新材料研发企业在市场推广中的风险,帮助提升国产软件和新材料供给能力及安全可靠水平,以更快更好地开拓国内外市场。”

据了解,2018年3月,人保财险泰安市分公司与山东征途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云计算服务责任保险”保单,提供风险保障2200万元,当时,这是国内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金额最高的一份保单。2018年7月,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与山东精彩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首版次软件保险”保单,提供风险保障9200多万元。随后,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与浪潮集团4个子项目签订“首版次软件保险和云计算服务保险”保单,提供风险保障超过2亿元,其覆盖面和保障金额都刷新了之前所有记录。

与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走红相媲美的是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推出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2018年12月,位于淄博市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其3个PVC助剂新产品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获得保险保障5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山东科技企业之所以认同上述两款保险产品,是因为人保财险设计的保险产品与科技企业的实际需求实现了“无缝对接”。以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为例,合同明确约定: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新材料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其在被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用户单位的损失或责任,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人制造销售的新材料存在质量缺陷,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或退货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这样的保险几乎涵盖了我公司新材料推广中的所有风险点,对我们来说是增信推广,对用户而言是应用无忧。”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元玉评价说。

“高端软件和新材料这一类产品的附加值都比较高,购买保险会占用较大一笔资金,科技企业反映有一定资金压力。”韩文成介绍,为了较好地解决科技企业保险需求和资金占用压力的矛盾,我们考虑到高端软件和新材料保险具有财政补贴的独特优势,经向省工信厅、财政厅和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请示后同意,采取了保费分期缴纳(首期缴纳不高于30%,剩余部分财政补贴下发后补齐)、保障范围和保障总额不变的灵活办法,激活了许多科技企业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个软件企业的34款高端软件、30多个企业的60余种新材料投保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或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风险保障总额达到35亿元,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对山东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