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电动自行车主不用担心赔不起

发布时间:2019-04-19 10:25:1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4月17日,人保财险福建石狮支公司签订首单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业务,为146部电动自行车提供2890.8万元风险保障,保障期限3年。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代步的交通工具,既可以依靠动力装置驱动,又可像普通自行车一样脚踏,价格比摩托车便宜,比普通自行车快捷省力,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我国作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市场保有量约为2.5亿辆,年产量在3100万辆左右,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火灾事故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上升8.6%,而频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

为了治理电动自行车市场乱象,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预计地方性的管理规定将会密集出台,各地政府也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相关保险。而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的是电动自行车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发生意外事故后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化解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赔偿风险,保障各方的经济利益。

根据协议,在保险期间内,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人保财险石狮支公司将负责赔偿。通过保险机制的引入,有效转嫁了风险,改变了以往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定责、法院审判时担心电动自行车主赔偿能力而将其作为“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照顾的现象,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据了解,未来,石狮人保财险将加强与交警的合作,在提供保单的同时,协助交警进行车辆备案登记、发放安全保护物资、制作宣传片、配置协管员等,通过“警保联动”构建“保险+服务”新机制,共同改善交通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治理和道路安全建设。

(连文兰 王晴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