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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备案存在问题

26家人身险公司被监管机关点名

发布时间:2019-05-24 07:51:21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记者 张爽】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对2018年人身险产品回溯情况和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近期人身险产品备案发现产品材料、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厘定等4个方面存在问题,26家公司因存在这些问题被点名。

产品材料问题包括:一是漏报、少报材料。如,中信保诚某两全保险未报送产品费率表;瑞华健康某疾病保险未报送产品现金价值全表。二是报送材料内容不齐全。如,国华人寿某医疗保险部分年龄无对应的保证续保费率。三是报送方式不规范。如,太平人寿、君龙人寿、中意人寿、北京人寿、中华人寿、中银三星、工银安盛和复星联合健康等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产品备案材料。

产品设计问题包括:一是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如,太保安联健康某疾病保险,以急性病发生且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天安人寿、珠江人寿某年金保险,保险责任只有年金选择权,或要求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予以给付,责任设计不合理。二是产品设计存在销售误导隐患。如,人保寿险某重大疾病保险,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使产品的第19年和20年、29年和30年费率完全一致。三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如,和谐健康某护理保险,该产品为万能型,其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保费整体比例较低,不符合护理保险产品本意。四是产品设计雷同。如,中融人寿报送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

条款表述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条款表述前后不一或表述不清。如,同方全球两款医疗保险产品,精算报告投保年龄限制与条款约定不一致;太平养老某年金保险,对减保权约定不明确,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二是理赔约定不合理。如,太平养老某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材料中要求除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外,还需提供当次交通工具客票(存根)。

费率厘定问题包括:一是退保假设不合理。如,中意人寿某终身寿险、阳光人寿某两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利润测试假设中前5年退保率超过70%。二是交费期设计不科学。如,和泰人寿、信泰人寿和利安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存在2年期交费情形。三是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如,三峡人寿、君康人寿、光大永明等公司报送的某终身寿险存在“长险短做”风险。四是投资收益假设不合理。

此外,通报还公布了2018年人身险产品回溯工作存在的3个问题:一是回溯内容不全面。二是回溯分析不深入,部分公司在回溯报告中只是简单罗列结果或进行一般性文字描述,未对回溯发现的异常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三是回溯结果追踪力度不够,部分公司对回溯发现的实际赔付率持续大幅低于定价预期的情况未制定调整方案,对逆选择严重或赔付率远超定价预期的风险无解决方案,风险仍存在逐年扩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