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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四川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26 08:06:4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四川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育林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但当前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银行保险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四川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认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是现阶段我们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必要手段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与经济向来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将前期侧重于实体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金融领域进行深化拓展,实现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互促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改善金融供给,畅通供给渠道,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金融供给对金融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银行保险业要正确把握金融本质,从供给侧出发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银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经济兴,金融兴”,良好的金融生态是金融平稳供给的前提,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推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区别定位、特色发展,才能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从而形成“经济发展—金融深化—经济发展—金融深化”的良性循环,推动银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优化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供给渠道,推进金融业市场化改革,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激发微观金融主体经营与创新动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竞争力。

(三)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金融稳,经济稳”,金融业自身保持安全稳健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是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机构层面,在技术和业务创新时要重视风险防范,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监管层面,要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继续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结合,把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守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近年来,四川银行保险业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银行保险供给质量,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以风险防范为保障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促进四川银行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推动“去产能、去库存”。一是大力推动“去产能”。督导全省银行业机构坚持实施“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工作重要抓手,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兼并重组、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需求,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截至3月末,全省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合计压缩退出贷款3亿元,发放并购重组贷款48亿元。二是积极推动“去库存”。切实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督促银行业机构按照《关于实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限购区域以外的三四线城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缩短房贷审批周期,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

(二)积极引导“去杠杆”。一是推动债委会发挥扶危解困作用。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监督力度,重点推动已组建的债委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原则有序有效运行,切实发挥支优扶困作用,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质效。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组建成立债委会4170家,对企业增贷、稳贷、重组5462亿元,帮扶企业831户,弱化风险金额448亿元。二是用好用活债转股机制。支持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2018年5月28日,泸天化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5个主体重整计划获泸州中院裁定批准,创下困难企业集团多家主体同步实施一揽子债转股的首例,泸天化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三)积极推动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支持“降成本”。一是持续强化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业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提高信贷投放的有效性与精准度。民营企业贷款覆盖率持续扩大,2018年全省银行业民营企业贷款户数122万户,较2017年增加4.5万户,全年新增贷款额超过对公贷款新增额1/3。2019年一季度,四川法人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70%,贷款余额户数同比增加9785户,整体实现“两增”目标。二是不断降低融资成本。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严禁违规放贷、贷款乱浮利率,坚决纠正贷款乱收费等行为。通过取消收费、整合精简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等举措,努力降低民营企业资金周转成本。2019年一季度,全省法人银行业机构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2个基点。坚决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续贷余额较年初增加9亿元。

(四)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一是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配套制度,指导银行业机构因地制宜优化涉农金融服务,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二是推进基层金融服务普及。增强银行保险服务的可得性,截至2018年末,年度规划的25个空白乡镇建议网点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1225个空白行政村以电子机具、金融联络员等形式提供金融服务,提前实现全省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目标。已建成覆盖面广大的农险服务网,全省98%的县区实现农险服务机构覆盖。三是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居民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深度和满意度。2018年全省银行业已为1557万农户建档(评级),为1097万农户授信,分别占农户总数的75%与53%。全省农险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开办地方特色农险产品达到64种,指数及收入类保险品种18类。全年为2010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268亿元,支付赔款27亿元,赔款金额达到中央财政补贴总额的2.1倍。四是进一步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督促主要涉农银行业机构构建与“三农”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双基合作”惠农贷款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四权”抵押融资业务。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6804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8.6%,比年初增加573亿元,增长3.5%,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积极开展“险资直投”试点,保险资金直接向支农支小企业提供融资业务,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已累计为256个农业项目提供4.96亿元支农融资。

(五)积极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扶贫工作要求,引导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将信贷资源和金融服务更多地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一是强化结对帮扶工作。调整充实40个深度贫困县(不含已脱贫县)结对帮扶力量,新增42家银行业机构参与结对帮扶工作。130家“结对”银行业机构共与贫困县达成意向帮扶项目800余个,涉及帮扶资金200亿元,协议帮扶贫困家庭脱贫8728户,其中已帮扶脱贫3566户。二是实施信贷精准扶贫。截至2018年末,全省88个贫困县贷款余额9076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18个百分点。全省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78亿元,惠及63万户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余额达334亿元,助推105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三是保险因需施策精准扶贫。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保险产品降费,贫困人口购买“扶贫保”保险产品的实际缴费降幅达到56%,深度贫困地区2018年农业保险总体降费幅度超过10%。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三类特殊人群的地震巨灾保险基本保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累计184万户次特殊优抚人群受益。大病保险向建档立卡人员持续倾斜,推行降低报销起付标准、上调分段报销比例等政策,使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得到切实提高。

(六)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一是推动四川自贸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末,自贸区内银行业营业性机构184家,较成立之初新增59家,各项存款余额68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36亿元,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二是有效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科技支行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1家科技支行,自开业以来累计为1345户科技型企业授信348亿元,累计为1312户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61亿元。三是持续探索创新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18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为军民融合企业授信643户,金额783亿元,存量贷款客户534户,贷款余额351亿元。引导成立全国首家军民融合科技保险专营支公司,推出了“军融宝”系列保险产品,83家企业投保,获得风险保障金额近600亿元。四是创新保险产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首批次、首版次新材料和软件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试点以来至2018年末,已累计签单1039笔,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68亿元。推动科技保险和专利保险发展,2018年四川科技与专利保险共承担风险保障金额546亿元,承保企业数量6583家(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引导银行业机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尽快落地。优化对重点领域的银行服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加强资金保障,防止因资金断供形成“半拉子”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支持降成本。积极推动“险资入川”,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稳定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强化与社会保险的互补联动,开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等试点工作。

二是不断强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推动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制度,积极运用保险工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不断优化保险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结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切实提升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监测,全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健康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的分类处置。支持保险机构在边远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发展,通过保险保障,改善当地产业发展环境,增强地方经济“造血能力”。

四是切实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配套制度,指导银行业机构因地制宜优化涉农金融服务,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大力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满足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需求。二是推进基层金融服务普及。继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提高全省乡镇的金融机构覆盖率。同时,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在全省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满足农村居民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深度和满意度。

五是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地方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督促引导法人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业,坚持服务地方的市场定位,发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农支小的重要作用;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壮大地方法人机构实力,促进地方法人机构深化改革转型;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改制,增强单一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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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四川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6-26

□四川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育林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但当前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银行保险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四川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认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是现阶段我们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必要手段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与经济向来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将前期侧重于实体经济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金融领域进行深化拓展,实现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互促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改善金融供给,畅通供给渠道,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金融供给对金融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银行保险业要正确把握金融本质,从供给侧出发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银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经济兴,金融兴”,良好的金融生态是金融平稳供给的前提,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推动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区别定位、特色发展,才能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从而形成“经济发展—金融深化—经济发展—金融深化”的良性循环,推动银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优化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供给渠道,推进金融业市场化改革,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激发微观金融主体经营与创新动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竞争力。

(三)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金融稳,经济稳”,金融业自身保持安全稳健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是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机构层面,在技术和业务创新时要重视风险防范,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监管层面,要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继续坚持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结合,把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守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近年来,四川银行保险业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银行保险供给质量,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以风险防范为保障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促进四川银行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推动“去产能、去库存”。一是大力推动“去产能”。督导全省银行业机构坚持实施“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工作重要抓手,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兼并重组、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需求,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截至3月末,全省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合计压缩退出贷款3亿元,发放并购重组贷款48亿元。二是积极推动“去库存”。切实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督促银行业机构按照《关于实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限购区域以外的三四线城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缩短房贷审批周期,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

(二)积极引导“去杠杆”。一是推动债委会发挥扶危解困作用。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监督力度,重点推动已组建的债委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原则有序有效运行,切实发挥支优扶困作用,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质效。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组建成立债委会4170家,对企业增贷、稳贷、重组5462亿元,帮扶企业831户,弱化风险金额448亿元。二是用好用活债转股机制。支持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依据国家政策导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2018年5月28日,泸天化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5个主体重整计划获泸州中院裁定批准,创下困难企业集团多家主体同步实施一揽子债转股的首例,泸天化集团风险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三)积极推动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支持“降成本”。一是持续强化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业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提高信贷投放的有效性与精准度。民营企业贷款覆盖率持续扩大,2018年全省银行业民营企业贷款户数122万户,较2017年增加4.5万户,全年新增贷款额超过对公贷款新增额1/3。2019年一季度,四川法人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70%,贷款余额户数同比增加9785户,整体实现“两增”目标。二是不断降低融资成本。督促辖内银行业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严禁违规放贷、贷款乱浮利率,坚决纠正贷款乱收费等行为。通过取消收费、整合精简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等举措,努力降低民营企业资金周转成本。2019年一季度,全省法人银行业机构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2个基点。坚决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续贷余额较年初增加9亿元。

(四)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一是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配套制度,指导银行业机构因地制宜优化涉农金融服务,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二是推进基层金融服务普及。增强银行保险服务的可得性,截至2018年末,年度规划的25个空白乡镇建议网点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1225个空白行政村以电子机具、金融联络员等形式提供金融服务,提前实现全省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目标。已建成覆盖面广大的农险服务网,全省98%的县区实现农险服务机构覆盖。三是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居民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深度和满意度。2018年全省银行业已为1557万农户建档(评级),为1097万农户授信,分别占农户总数的75%与53%。全省农险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开办地方特色农险产品达到64种,指数及收入类保险品种18类。全年为2010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268亿元,支付赔款27亿元,赔款金额达到中央财政补贴总额的2.1倍。四是进一步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督促主要涉农银行业机构构建与“三农”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双基合作”惠农贷款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四权”抵押融资业务。截至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6804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8.6%,比年初增加573亿元,增长3.5%,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积极开展“险资直投”试点,保险资金直接向支农支小企业提供融资业务,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已累计为256个农业项目提供4.96亿元支农融资。

(五)积极实施金融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扶贫工作要求,引导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将信贷资源和金融服务更多地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一是强化结对帮扶工作。调整充实40个深度贫困县(不含已脱贫县)结对帮扶力量,新增42家银行业机构参与结对帮扶工作。130家“结对”银行业机构共与贫困县达成意向帮扶项目800余个,涉及帮扶资金200亿元,协议帮扶贫困家庭脱贫8728户,其中已帮扶脱贫3566户。二是实施信贷精准扶贫。截至2018年末,全省88个贫困县贷款余额9076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18个百分点。全省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78亿元,惠及63万户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余额达334亿元,助推105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三是保险因需施策精准扶贫。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深度贫困地区保险产品降费,贫困人口购买“扶贫保”保险产品的实际缴费降幅达到56%,深度贫困地区2018年农业保险总体降费幅度超过10%。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三类特殊人群的地震巨灾保险基本保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累计184万户次特殊优抚人群受益。大病保险向建档立卡人员持续倾斜,推行降低报销起付标准、上调分段报销比例等政策,使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得到切实提高。

(六)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一是推动四川自贸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末,自贸区内银行业营业性机构184家,较成立之初新增59家,各项存款余额68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36亿元,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二是有效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科技支行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1家科技支行,自开业以来累计为1345户科技型企业授信348亿元,累计为1312户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61亿元。三是持续探索创新军民融合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18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为军民融合企业授信643户,金额783亿元,存量贷款客户534户,贷款余额351亿元。引导成立全国首家军民融合科技保险专营支公司,推出了“军融宝”系列保险产品,83家企业投保,获得风险保障金额近600亿元。四是创新保险产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首批次、首版次新材料和软件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试点以来至2018年末,已累计签单1039笔,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68亿元。推动科技保险和专利保险发展,2018年四川科技与专利保险共承担风险保障金额546亿元,承保企业数量6583家(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引导银行业机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尽快落地。优化对重点领域的银行服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加强资金保障,防止因资金断供形成“半拉子”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支持降成本。积极推动“险资入川”,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稳定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强化与社会保险的互补联动,开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业务,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等试点工作。

二是不断强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推动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的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制度,积极运用保险工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不断优化保险服务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结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切实提升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风险监测,全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健康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的分类处置。支持保险机构在边远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发展,通过保险保障,改善当地产业发展环境,增强地方经济“造血能力”。

四是切实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配套制度,指导银行业机构因地制宜优化涉农金融服务,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大力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满足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需求。二是推进基层金融服务普及。继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提高全省乡镇的金融机构覆盖率。同时,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在全省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满足农村居民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深度和满意度。

五是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地方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督促引导法人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业,坚持服务地方的市场定位,发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农支小的重要作用;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壮大地方法人机构实力,促进地方法人机构深化改革转型;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改制,增强单一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扩大保险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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