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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提升车险产品供给能力

发布时间:2019-07-16 08:10:3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陕西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许文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化解金融风险三大任务,要以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保险业“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线,这也是党和国家对于保险业发展的路径指引。推进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是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的主攻方向,也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其中市场化改革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生动力和关键动能。

车险作为财产险第一大险种,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一直没有止步。但长期以来,车险市场供给错配、要素错配,有效供给不足和供给质量不高等结构性问题突出。具体表现在机动车辆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保险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车险服务多年停留在初级阶段,车险市场竞争激烈,但活力不足,违规较多,但创新较少,车险资源存量不多,增量不足,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需进一步改进完善,市场化改革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在银保监会的安排部署和直接指导下,陕西银保监局致力于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积极研究,主动作为,提升车险产品供给能力,破解车险市场规范难题。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的6个地区之一,陕西省于2015年5月29日和2017年7月1日分阶段启动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改革的平稳推进。2018年4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广西、陕西、青海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商业车险改革工作。陕西作为全国3个试点地区之一,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精心做好各项改革工作,改革顺利启动实施,车险市场运行平稳,消费者普遍获益,社会效益和行业效益明显提升,车险服务能力得到增强,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市场化改革使商业车险价格与车辆风险程度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享受更低的费率优惠。截至2019年4月末,陕西商业车险车均保费2448元,较改革前下降32.1%,其中家用车车均保费1847元,较改革前下降45.2%,改革启动至今已减少全省车险消费者保费支出约22.5亿元。改革减轻了消费者保费负担,降低了社会成本,节省的保费可以用于其他领域消费,扩大了消费需求。

风险保障程度明显提升。商业车险价格的大幅下降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投保意愿。截至2019年4月末,商业车险投保率从改革前的56%上升到66%,商业车险的车均保额由改革前的75万元上升至97.01万元,同比上升29.35%。1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保单占比提升了40个百分点。其中,商业三责险的单均保额由58万元提升至83万元,同比上升43%,已基本覆盖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同时,车损、车上人员、盗抢、玻璃划痕等险种投保率也明显提升,商业车险风险保障更加充足,更加全面。

车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改革赋予财险公司更大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权,将优质消费者、低成本销售渠道的保费优惠直接体现在保单价格上,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给予消费者合同外利益、数据不真实、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车险市场竞争趋于理性,各财险公司车险经营效益向好。截至2019年5月末,陕西车险综合费用率27.7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车险综合赔付率从改革前的53.82%上升至64.56%。

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有效促进了财险公司商业车险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车险经营更趋科学理性,发展方式逐步优化,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财险公司由以车险业务为主开始转向责任险、意外险等各险种综合发展。截至2019年5月,全省车险业务占比67.85%,较改革前下降6.03个百分点。农业保险、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增速均大幅高于车险增速,险种结构日趋均衡,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改革促使各公司从以往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向以服务为重心的多元化竞争,部分公司推出了警保联动、直升机救援、酒后代驾、代审验、安全检测、非事故救援等系列增值服务,有效提升消费体验。

改革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投保意愿普遍提升。改革后,在保费支出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消费者更愿意通过增加险种和增加保额获得更加充足的商业车险风险保障。机动车商业险整体投保率和车损、车上人员、盗抢、玻璃划痕等险种投保率都明显提升,很多消费者将商业三责险保额从30万-5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及以上。从数据看,陕西商业三责险100万元保额及以上保单占比提升了33个百分点。二是消费观念发生转变。改革后,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除关注价格因素外,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品牌实力、网点建设、服务能力,品牌实力优、网点布局全、服务能力强的公司更受车险消费者青睐。三是投保渠道选择转向电网销等直销渠道。改革后,电话销售、网络销售、公司门店等销售渠道因保单获取成本低、承保方式便捷享有更低的价格优势,大多数消费者更趋向选择通过此类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从数据看,改革后,各财险公司车险直销渠道业务占比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4月末,陕西家庭自用商业车险直销渠道签单件数占比从改革前的12%上升到25%。

为顺利推进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工作,陕西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改革工作总体部署,聚焦车险市场突出问题,始终坚持让利于民、防范风险、回归本源、提升服务的改革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陕西车险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强化思想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陕西银保监局先后通过深入调研、专题会议、市场督查等形式分析判断形势,宣导改革精神,达成改革共识,夯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使全行业对改革的理解更加准确、思想更加统一,为平稳推进改革试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制度配套,注重源头治理。改革启动前后,陕西银保监局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从制度源头上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为改革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车险客户信息不真实、损害消费者利益、经营数据失真等问题,出台《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陕西省机动车辆销售渠道明示制度》和《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开展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的通知》;针对新车保险捆绑销售问题,与省商务厅联合出台《关于严禁在汽车销售时强制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通知》,加强协同监管,同时加强消费提示,要求所有汽车4S店在显著位置张贴《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和“保险自愿”标识牌;针对新车贷款车辆强制3年联保问题,予以系统管控,禁止新车投保商业车险 “一投多年”,有效维护新车车主利益;为减少保险营销扰民,将车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由“不超过90天”调整为“不超过30天”,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市场监管,净化改革环境。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对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的有关精神,加强市场监测,定期开展市场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保险公司及时进行监管约谈和窗口指导。开展有价单证、出单机构和未决赔案“三项清理”工作,夯实行业经营基础。按照银保监会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保险业乱象整治工作,压实保险机构规范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和监管抽查。根据市场反映、非现场监测及举报核查线索,在改革后对部分财险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实未严格执行报批的条款费率、经营数据失真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产品、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有力震慑并稳定了车险市场,净化改革环境。

强化服务引领,提升服务质效。一方面,加强理赔监管,要求公司提升理赔服务效率,开展理赔质询,对车险投诉率排名靠前、车险理赔指标落后的公司开展监管质询,开展车险未决赔案清理,要求公司加强5000元以下小额案件处理速度,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结案率,确保理赔不打折扣。健全车险快速理赔机制,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陕西省车险移动线上自主理赔服务行业暂行标准》,提升消费者快速理赔体验,截至2019年5月末,车险理赔投诉率较改革前下降5.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信息明示办法》,要求各财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车辆防灾防损、救援服务等相关增值服务,并在保单特别约定栏目打印,向消费者予以明示,实现增值服务项目的公开透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享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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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着力提升车险产品供给能力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7-16

陕西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许文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化解金融风险三大任务,要以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保险业“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线,这也是党和国家对于保险业发展的路径指引。推进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是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的主攻方向,也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其中市场化改革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生动力和关键动能。

车险作为财产险第一大险种,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一直没有止步。但长期以来,车险市场供给错配、要素错配,有效供给不足和供给质量不高等结构性问题突出。具体表现在机动车辆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保险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车险服务多年停留在初级阶段,车险市场竞争激烈,但活力不足,违规较多,但创新较少,车险资源存量不多,增量不足,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需进一步改进完善,市场化改革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在银保监会的安排部署和直接指导下,陕西银保监局致力于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积极研究,主动作为,提升车险产品供给能力,破解车险市场规范难题。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的6个地区之一,陕西省于2015年5月29日和2017年7月1日分阶段启动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改革的平稳推进。2018年4月3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广西、陕西、青海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商业车险改革工作。陕西作为全国3个试点地区之一,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精心做好各项改革工作,改革顺利启动实施,车险市场运行平稳,消费者普遍获益,社会效益和行业效益明显提升,车险服务能力得到增强,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市场化改革使商业车险价格与车辆风险程度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享受更低的费率优惠。截至2019年4月末,陕西商业车险车均保费2448元,较改革前下降32.1%,其中家用车车均保费1847元,较改革前下降45.2%,改革启动至今已减少全省车险消费者保费支出约22.5亿元。改革减轻了消费者保费负担,降低了社会成本,节省的保费可以用于其他领域消费,扩大了消费需求。

风险保障程度明显提升。商业车险价格的大幅下降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投保意愿。截至2019年4月末,商业车险投保率从改革前的56%上升到66%,商业车险的车均保额由改革前的75万元上升至97.01万元,同比上升29.35%。1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保单占比提升了40个百分点。其中,商业三责险的单均保额由58万元提升至83万元,同比上升43%,已基本覆盖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同时,车损、车上人员、盗抢、玻璃划痕等险种投保率也明显提升,商业车险风险保障更加充足,更加全面。

车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改革赋予财险公司更大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权,将优质消费者、低成本销售渠道的保费优惠直接体现在保单价格上,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给予消费者合同外利益、数据不真实、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车险市场竞争趋于理性,各财险公司车险经营效益向好。截至2019年5月末,陕西车险综合费用率27.7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车险综合赔付率从改革前的53.82%上升至64.56%。

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有效促进了财险公司商业车险风险定价能力的提升,车险经营更趋科学理性,发展方式逐步优化,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财险公司由以车险业务为主开始转向责任险、意外险等各险种综合发展。截至2019年5月,全省车险业务占比67.85%,较改革前下降6.03个百分点。农业保险、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增速均大幅高于车险增速,险种结构日趋均衡,财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改革促使各公司从以往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向以服务为重心的多元化竞争,部分公司推出了警保联动、直升机救援、酒后代驾、代审验、安全检测、非事故救援等系列增值服务,有效提升消费体验。

改革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投保意愿普遍提升。改革后,在保费支出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消费者更愿意通过增加险种和增加保额获得更加充足的商业车险风险保障。机动车商业险整体投保率和车损、车上人员、盗抢、玻璃划痕等险种投保率都明显提升,很多消费者将商业三责险保额从30万-5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及以上。从数据看,陕西商业三责险100万元保额及以上保单占比提升了33个百分点。二是消费观念发生转变。改革后,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除关注价格因素外,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品牌实力、网点建设、服务能力,品牌实力优、网点布局全、服务能力强的公司更受车险消费者青睐。三是投保渠道选择转向电网销等直销渠道。改革后,电话销售、网络销售、公司门店等销售渠道因保单获取成本低、承保方式便捷享有更低的价格优势,大多数消费者更趋向选择通过此类渠道购买商业车险产品。从数据看,改革后,各财险公司车险直销渠道业务占比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4月末,陕西家庭自用商业车险直销渠道签单件数占比从改革前的12%上升到25%。

为顺利推进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工作,陕西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改革工作总体部署,聚焦车险市场突出问题,始终坚持让利于民、防范风险、回归本源、提升服务的改革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陕西车险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强化思想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陕西银保监局先后通过深入调研、专题会议、市场督查等形式分析判断形势,宣导改革精神,达成改革共识,夯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使全行业对改革的理解更加准确、思想更加统一,为平稳推进改革试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制度配套,注重源头治理。改革启动前后,陕西银保监局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从制度源头上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为改革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车险客户信息不真实、损害消费者利益、经营数据失真等问题,出台《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制度》《陕西省机动车辆销售渠道明示制度》和《陕西银保监局关于开展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的通知》;针对新车保险捆绑销售问题,与省商务厅联合出台《关于严禁在汽车销售时强制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通知》,加强协同监管,同时加强消费提示,要求所有汽车4S店在显著位置张贴《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和“保险自愿”标识牌;针对新车贷款车辆强制3年联保问题,予以系统管控,禁止新车投保商业车险 “一投多年”,有效维护新车车主利益;为减少保险营销扰民,将车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由“不超过90天”调整为“不超过30天”,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市场监管,净化改革环境。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对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的有关精神,加强市场监测,定期开展市场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保险公司及时进行监管约谈和窗口指导。开展有价单证、出单机构和未决赔案“三项清理”工作,夯实行业经营基础。按照银保监会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保险业乱象整治工作,压实保险机构规范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和监管抽查。根据市场反映、非现场监测及举报核查线索,在改革后对部分财险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实未严格执行报批的条款费率、经营数据失真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产品、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有力震慑并稳定了车险市场,净化改革环境。

强化服务引领,提升服务质效。一方面,加强理赔监管,要求公司提升理赔服务效率,开展理赔质询,对车险投诉率排名靠前、车险理赔指标落后的公司开展监管质询,开展车险未决赔案清理,要求公司加强5000元以下小额案件处理速度,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结案率,确保理赔不打折扣。健全车险快速理赔机制,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陕西省车险移动线上自主理赔服务行业暂行标准》,提升消费者快速理赔体验,截至2019年5月末,车险理赔投诉率较改革前下降5.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增值服务信息明示办法》,要求各财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车辆防灾防损、救援服务等相关增值服务,并在保单特别约定栏目打印,向消费者予以明示,实现增值服务项目的公开透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享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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