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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及问责机制

发布时间:2019-07-17 08:19:26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于晗】

7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指引》从四方面提出加强证券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强调了尽职调查为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二是强调了证券公司授信管理基本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授信授权审批机制,明确各业务的审批层级及授权范围,保证各层级审批的相对独立性。三是建立长效的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机制。四是明确了风险资产违约处置的基本要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违约处置流程,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损失。

扫码查阅于晗过往作品


中证协: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及问责机制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7-17

【实习记者 于晗】

7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指引》从四方面提出加强证券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强调了尽职调查为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二是强调了证券公司授信管理基本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授信授权审批机制,明确各业务的审批层级及授权范围,保证各层级审批的相对独立性。三是建立长效的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机制。四是明确了风险资产违约处置的基本要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违约处置流程,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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