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银行体系的诞生与探索

□本报实习记者 李林鸾

从1948年底到2019年,新中国银行业已经走过70年。70年风雨征程,70年砥砺前行,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中成长,在成长中壮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完成了足够载入世界金融改革与发展史册的伟大成就。本版系统梳理70年来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发展、开放中留下的历史足迹,讲述其如何完成企业化、商业化、重组、改制、上市等一系列改革,以及从国家专业银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再到国际公众持股公司的心路历程。

历史公正地记录着中国银行业走过的70年印迹。

在一个长期遭受战乱、近乎一穷二白的发展中大国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银行体系,也是国际金融历史中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纵观新中国金融业发展史,银行业是唯一贯穿70年发展的金融产业。70年间,尽管历经曲折,但中国银行业砥砺奋进、勇于创新,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又积极推进了金融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化,建成符合中国国情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体系,抵御了多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70年波澜壮阔,古老的东方大国焕发出朝气蓬勃的全新面貌,中国银行业也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正在书写新的奇迹、新的篇章。

新中国银行体系的诞生

1948年12月1日,党中央决定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标志着新中国银行体系的构建迈出了第一步。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

随后,开始组建新中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国解放进程中,为了恢复生产、市场和生活等秩序,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银行等存款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形成,具体措施包括对原中国银行和原交通银行的接管改组,新设农业合作银行(即中国农业银行的前身),对1032家民族资本银行、钱庄、信托公司等进行整顿改造,建立了9400个农村信用社、2万多个农村信用互助组。

“在前期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体系的探索时期,虽然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和体制机制制约,中国的银行体系在构建中经历了多次曲折磨难,在实践中也深刻体现了新中国银行发展的三个特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教授王国刚在总结新中国银行体系诞生时表示。

一是经济整治环境的稳定是银行体系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二是银行系统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三是银行体制机制是经济体制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

王国刚表示,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变化与经济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紧密相连,经济体制机制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引致银行体制机制的相应调整和变化。

一路蹒跚、一路前行。在这期间,虽然新中国银行业发展艰难,但银行业务依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数据显示,与1950年相比,1978年中国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从26.45亿元增加到1155.01亿元,增长了43.68倍;各项贷款余额从18.64亿元增加到1890.42亿元,增长了100.42倍,银行的业务发展有力地支持了中国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

探索市场化改革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标志着中国迈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银行业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王国刚表示,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设过程中,中国银行业一方面有效推进了国民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同时形成了业务类型比较齐全、金融功能较好发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持续增强的新型银行体系,不仅经受住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而且大踏步地迈进了国际金融市场。

1978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财务部分立,成为国务院直接管辖的独立机构,标志着中国银行体系进入了恢复期。

接下来,银行业开始业务细分。1979年2月,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农业存贷款等相关业务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出,恢复设立了中国农业银行。这不仅开了设立国家专业银行的先例,更是首次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同年3月,外汇相关业务也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恢复设立了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1983年5月,国务院批准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事与基本建设投资相关业务。同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开业,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监管各类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1986年7月,交通银行重新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成立。

在机构搭建起来的基础上,1985年起,国务院决定将原先由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无偿拨款的制度改为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贷款方式供给资金的制度,即“拨改贷”,此后,银行信贷资金成为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1986年,国务院出台《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专业银行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1987年,国家对专业银行的成本率、综合费用率、利润留成与增补信贷基金或保险周转金的比率实行核定,同时下放业务经营自主权、信贷资金调配权等,推进其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经营运作。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完善银行业监管的制度,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

从单一银行体制到多种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存,中国银行业翻开了历史巨变的第一章。

 

新中国银行体系的诞生与探索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9-26

□本报实习记者 李林鸾

从1948年底到2019年,新中国银行业已经走过70年。70年风雨征程,70年砥砺前行,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中成长,在成长中壮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完成了足够载入世界金融改革与发展史册的伟大成就。本版系统梳理70年来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发展、开放中留下的历史足迹,讲述其如何完成企业化、商业化、重组、改制、上市等一系列改革,以及从国家专业银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再到国际公众持股公司的心路历程。

历史公正地记录着中国银行业走过的70年印迹。

在一个长期遭受战乱、近乎一穷二白的发展中大国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银行体系,也是国际金融历史中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纵观新中国金融业发展史,银行业是唯一贯穿70年发展的金融产业。70年间,尽管历经曲折,但中国银行业砥砺奋进、勇于创新,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又积极推进了金融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化,建成符合中国国情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体系,抵御了多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70年波澜壮阔,古老的东方大国焕发出朝气蓬勃的全新面貌,中国银行业也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正在书写新的奇迹、新的篇章。

新中国银行体系的诞生

1948年12月1日,党中央决定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标志着新中国银行体系的构建迈出了第一步。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套人民币。

随后,开始组建新中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国解放进程中,为了恢复生产、市场和生活等秩序,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银行等存款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形成,具体措施包括对原中国银行和原交通银行的接管改组,新设农业合作银行(即中国农业银行的前身),对1032家民族资本银行、钱庄、信托公司等进行整顿改造,建立了9400个农村信用社、2万多个农村信用互助组。

“在前期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体系的探索时期,虽然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和体制机制制约,中国的银行体系在构建中经历了多次曲折磨难,在实践中也深刻体现了新中国银行发展的三个特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教授王国刚在总结新中国银行体系诞生时表示。

一是经济整治环境的稳定是银行体系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二是银行系统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三是银行体制机制是经济体制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

王国刚表示,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变化与经济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紧密相连,经济体制机制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引致银行体制机制的相应调整和变化。

一路蹒跚、一路前行。在这期间,虽然新中国银行业发展艰难,但银行业务依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数据显示,与1950年相比,1978年中国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从26.45亿元增加到1155.01亿元,增长了43.68倍;各项贷款余额从18.64亿元增加到1890.42亿元,增长了100.42倍,银行的业务发展有力地支持了中国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

探索市场化改革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标志着中国迈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银行业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王国刚表示,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设过程中,中国银行业一方面有效推进了国民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同时形成了业务类型比较齐全、金融功能较好发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持续增强的新型银行体系,不仅经受住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而且大踏步地迈进了国际金融市场。

1978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财务部分立,成为国务院直接管辖的独立机构,标志着中国银行体系进入了恢复期。

接下来,银行业开始业务细分。1979年2月,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农业存贷款等相关业务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出,恢复设立了中国农业银行。这不仅开了设立国家专业银行的先例,更是首次打破了大一统的传统金融体制格局。同年3月,外汇相关业务也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恢复设立了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1983年5月,国务院批准恢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事与基本建设投资相关业务。同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开业,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监管各类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1986年7月,交通银行重新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随后,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成立。

在机构搭建起来的基础上,1985年起,国务院决定将原先由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无偿拨款的制度改为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贷款方式供给资金的制度,即“拨改贷”,此后,银行信贷资金成为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1986年,国务院出台《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专业银行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1987年,国家对专业银行的成本率、综合费用率、利润留成与增补信贷基金或保险周转金的比率实行核定,同时下放业务经营自主权、信贷资金调配权等,推进其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经营运作。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完善银行业监管的制度,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

从单一银行体制到多种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存,中国银行业翻开了历史巨变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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