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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金融风险 强化投资者保护

“标”与“非标”如何认定将明确标准

发布时间:2019-10-14 08:49: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李林鸾

在资管新规中,非标业务受到重点清理,但“标”(即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与“非标”(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内涵与外延却一直没有十分明确。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直接融资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起草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10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标债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央行从市场角度出发,客观地看待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利与弊,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进行转标,而是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指导意见中关于标债资产的五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既没有制造进一步紧缩的预期,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市场影响相对较小。

划定标债资产认定范围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标债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对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债资产的,征求意见稿在第二条中指出,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包括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市场需要,为各类债权类资产提供了明确的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提升债券市场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具体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新增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均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标债资产认定;若通过标债资产认定,资管产品可投资该类标债资产以置换存量的非标资产。

征求意见稿同时充分考虑标债资产认定的可操作性,明确由为债权类资产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基础设施机构作为申请主体,向央行提出标债资产认定申请,央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稿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相关债权类资产进行认定。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解释,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提供标债资产认定的路径,消除市场对非标资产清理“一刀切”的疑虑和误读。

并非“一认定终身”

征求意见稿还对非标资产进行定义,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的债权类资产,即为非标资产。

事实上,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主动按照意见及相关监管要求,调整不合规的资管业务,如压缩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规模等。对于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明确定义。

其中,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其他未同时符合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所列条件的为单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是非标资产。

有观点表示,此前市场寄予厚望的几大平台都被划为非标,征求意见稿堪称最严口径。不过,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认定标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动态原则,并非静态“一认定终身”地对资产品种进行划分,从而为未来债券市场资产品种的发展、交易与登记托管场所的扩容留下了充足的空间。目前被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包括中债登、上清所以及中证登,被认可的交易市场包括外汇交易中心、上交所、深交所,但未来可能根据市场发展动态调整。

华泰证券李超团队认为,银登中心及北交所等机构类债权被定义为非标,是监管部门从严规范直属机构,利于促进直接融资的健康发展。此外,资管新规的措施实施需基于对非标的严格定义。因此,作为资管新规的核心问题之一,非标的严格定义有利于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此外,存款(包括大额存单),以及债券逆回购、同业拆借等形成的资产被划定在非标之外。而对于票交所从今年8月开始推出“标准化票据”的举动,在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看来,普通票据不符合标准化资产认定,从而属于非标;但是从标准化票据的设计结构来看,还是有可能完全符合标准化资产定义的,应该可以被认定为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设置了过渡期。上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指导意见》过渡期内,对于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可豁免非标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对于发布后新增的,不予豁免。

对信托、银行理财影响较大

“标与非标,最大差异是期限错配,对未来银行理财,信托等资产配置影响重大,一旦认定为标,则意味着可以不受期限错配的限制。”孙海波分析认为,从前述定义看,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统计表会面临较大的变更,比如此前很多银行做的比较多的同业借款,按照征求意见稿肯定会被纳入非标。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同业借款和协议存款在这两年是银行理财投资占比比较高的类别。此前业内没有统一定性,有的认为应算作非标,有的认为应算作标。按照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标债资产界定五大条件看,这类资产应该算作是非标,这对银行理财中非标占比会有影响。

孙海波认为,一旦标和非标的认定标准明确,后续信托会很可能引入非标投资的比例限制,非标的期限错配和信息披露,以及净值化管理等。“总体而言,这些要求对信托的影响最大,银行理财次之。证监会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因为相对更严,影响不大。而对于保险资管而言,反而希望能通过较严的制度挤出其他产品,从中受益,毕竟保险资金期限最长。”孙海波说。


防控金融风险 强化投资者保护

“标”与“非标”如何认定将明确标准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14

□实习记者 李林鸾

在资管新规中,非标业务受到重点清理,但“标”(即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与“非标”(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内涵与外延却一直没有十分明确。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直接融资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起草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10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标债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央行从市场角度出发,客观地看待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利与弊,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进行转标,而是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指导意见中关于标债资产的五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既没有制造进一步紧缩的预期,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市场影响相对较小。

划定标债资产认定范围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标债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对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债资产的,征求意见稿在第二条中指出,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包括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市场需要,为各类债权类资产提供了明确的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提升债券市场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具体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新增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均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标债资产认定;若通过标债资产认定,资管产品可投资该类标债资产以置换存量的非标资产。

征求意见稿同时充分考虑标债资产认定的可操作性,明确由为债权类资产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基础设施机构作为申请主体,向央行提出标债资产认定申请,央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征求意见稿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相关债权类资产进行认定。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解释,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提供标债资产认定的路径,消除市场对非标资产清理“一刀切”的疑虑和误读。

并非“一认定终身”

征求意见稿还对非标资产进行定义,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的债权类资产,即为非标资产。

事实上,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主动按照意见及相关监管要求,调整不合规的资管业务,如压缩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规模等。对于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明确定义。

其中,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其他未同时符合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所列条件的为单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是非标资产。

有观点表示,此前市场寄予厚望的几大平台都被划为非标,征求意见稿堪称最严口径。不过,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认定标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动态原则,并非静态“一认定终身”地对资产品种进行划分,从而为未来债券市场资产品种的发展、交易与登记托管场所的扩容留下了充足的空间。目前被认可的债券市场登记托管机构包括中债登、上清所以及中证登,被认可的交易市场包括外汇交易中心、上交所、深交所,但未来可能根据市场发展动态调整。

华泰证券李超团队认为,银登中心及北交所等机构类债权被定义为非标,是监管部门从严规范直属机构,利于促进直接融资的健康发展。此外,资管新规的措施实施需基于对非标的严格定义。因此,作为资管新规的核心问题之一,非标的严格定义有利于切实防控金融风险。

此外,存款(包括大额存单),以及债券逆回购、同业拆借等形成的资产被划定在非标之外。而对于票交所从今年8月开始推出“标准化票据”的举动,在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看来,普通票据不符合标准化资产认定,从而属于非标;但是从标准化票据的设计结构来看,还是有可能完全符合标准化资产定义的,应该可以被认定为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设置了过渡期。上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指导意见》过渡期内,对于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可豁免非标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对于发布后新增的,不予豁免。

对信托、银行理财影响较大

“标与非标,最大差异是期限错配,对未来银行理财,信托等资产配置影响重大,一旦认定为标,则意味着可以不受期限错配的限制。”孙海波分析认为,从前述定义看,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统计表会面临较大的变更,比如此前很多银行做的比较多的同业借款,按照征求意见稿肯定会被纳入非标。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同业借款和协议存款在这两年是银行理财投资占比比较高的类别。此前业内没有统一定性,有的认为应算作非标,有的认为应算作标。按照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标债资产界定五大条件看,这类资产应该算作是非标,这对银行理财中非标占比会有影响。

孙海波认为,一旦标和非标的认定标准明确,后续信托会很可能引入非标投资的比例限制,非标的期限错配和信息披露,以及净值化管理等。“总体而言,这些要求对信托的影响最大,银行理财次之。证监会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因为相对更严,影响不大。而对于保险资管而言,反而希望能通过较严的制度挤出其他产品,从中受益,毕竟保险资金期限最长。”孙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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