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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科技融入对外开放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9-10-17 09:24: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许闲 徐炜

对外开放倒逼保险业加快改革创新,发展保险科技将成为国内保险公司增强自身竞争力、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途径。

股权比例的放开意味着外国保险公司将突破话语权的桎梏,能够更加自由高效地运用其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创新能力等争夺中国市场,可以预见外资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服务质量、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将更加明显。中资保险公司面对来势汹汹的外资险企,除了发挥后发优势外,中资保险公司可另辟蹊径,大力发展保险科技以形成自身独有的竞争优势,实现“赶超式”发展。保险科技将在多个方面赋能国内保险公司以应对外资先天优势。例如,基于消费行为和风险大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需求挖掘、产品创新、产品推荐和精准定价,形成差异化、定制化的产品线;运用图片识别、智能合约等技术重塑理赔环节、减少人工干预;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在识别投保、理赔环节的欺诈行为方面具备全面性、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理赔支出、降低运营费用。值得一提的是,中外保险科技发展并未存在明显差距,甚至我国在部分应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毫无疑问,保险科技是国内保险公司提升自身竞争力不可错过的机遇。

加速对外开放将为我国保险科技产业带来溢出效应。显然,外资保险公司在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标杆作用”,即使在保险科技这一新兴领域,外国保险公司同样值得借鉴,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国内外保险科技公司形成“优势互补”。以中美为例,美国保险科技的核心优势是底层技术创新力,尤其是在核心科技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研发能力,而中国保险科技公司则在应用的多样化和规模化方面领先。比如,哈希加密算法、云计算等技术均由美国研发部门或科技公司首次提出,NAVIDA、Intel、IBM等一批美国科技公司在人工智能芯片领域掌握大量核心专利;中国保险科技领域中平安、太平洋保险和众安等中国险企均有不俗表现,同时碎屏险、退运险、手机资金安全险等碎片化保险涌现,据保险行业协会统计,场景保险占我国互联网保险种数比例高达75%。因此,随着外国保险公司对行业的影响日益增加,其强调“技术研发+应用创新”的示范效应有望弥补我国保险科技产业的短板。

客观地来看,保险科技的发展也将是加深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海量产品种类已然令人眼花缭乱,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带来保险产品的进一步多样化、个性化,消费者购买保险将面临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产品甄选难度大。因此,对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而言,利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保险科技来构建行业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消费者权益,将成为解决这一痛点的必然出路,发展保险科技的需求更为迫切。

国外保险公司“引进来”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渗透,这对我国政府的监管能力提出挑战。外资保险母公司往往是大型综合性金融集团,拥有丰富的混业经营经验,业务交叉本就是其优势之一,随着金融业的整体开放,外资保险公司成熟的混业经营体制将对应要求更高水平的穿透式监管;保险资管的股权比例限制放开将加深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复杂性,尤其是跨国资金运用必然趋于频繁,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此外,保险交易涉及大量的居民个人信息,例如健康险投保时保险公司通常可获得投保人病史、体检数据等资料,数据安全方面应得到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保险科技为监管科技的发展提供了支撑,监管科技是防范化解对外开放背景下保险业风险的有力武器。保险科技下的保单数字化奠定了监管科技运用的基础:监管科技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的数据共享提升当前分业式监管的机构协调性,避免低效率的多头监管;通过对各类金融交易数据的实时收集、跟踪、监测,结合数字化监管协议,实现对资金来源和最终去向的穿透式监控和自动化即时处置;利用云计算搭建“监管云”,通过客户数据上传云服务器实行统一数据安全管理,设立数据转移的“防火墙”。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保险科技融入对外开放新格局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17

□许闲 徐炜

对外开放倒逼保险业加快改革创新,发展保险科技将成为国内保险公司增强自身竞争力、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途径。

股权比例的放开意味着外国保险公司将突破话语权的桎梏,能够更加自由高效地运用其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创新能力等争夺中国市场,可以预见外资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服务质量、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将更加明显。中资保险公司面对来势汹汹的外资险企,除了发挥后发优势外,中资保险公司可另辟蹊径,大力发展保险科技以形成自身独有的竞争优势,实现“赶超式”发展。保险科技将在多个方面赋能国内保险公司以应对外资先天优势。例如,基于消费行为和风险大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需求挖掘、产品创新、产品推荐和精准定价,形成差异化、定制化的产品线;运用图片识别、智能合约等技术重塑理赔环节、减少人工干预;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在识别投保、理赔环节的欺诈行为方面具备全面性、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有助于保险公司减少理赔支出、降低运营费用。值得一提的是,中外保险科技发展并未存在明显差距,甚至我国在部分应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毫无疑问,保险科技是国内保险公司提升自身竞争力不可错过的机遇。

加速对外开放将为我国保险科技产业带来溢出效应。显然,外资保险公司在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产品开发等方面具有“标杆作用”,即使在保险科技这一新兴领域,外国保险公司同样值得借鉴,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国内外保险科技公司形成“优势互补”。以中美为例,美国保险科技的核心优势是底层技术创新力,尤其是在核心科技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研发能力,而中国保险科技公司则在应用的多样化和规模化方面领先。比如,哈希加密算法、云计算等技术均由美国研发部门或科技公司首次提出,NAVIDA、Intel、IBM等一批美国科技公司在人工智能芯片领域掌握大量核心专利;中国保险科技领域中平安、太平洋保险和众安等中国险企均有不俗表现,同时碎屏险、退运险、手机资金安全险等碎片化保险涌现,据保险行业协会统计,场景保险占我国互联网保险种数比例高达75%。因此,随着外国保险公司对行业的影响日益增加,其强调“技术研发+应用创新”的示范效应有望弥补我国保险科技产业的短板。

客观地来看,保险科技的发展也将是加深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海量产品种类已然令人眼花缭乱,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带来保险产品的进一步多样化、个性化,消费者购买保险将面临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产品甄选难度大。因此,对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而言,利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保险科技来构建行业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消费者权益,将成为解决这一痛点的必然出路,发展保险科技的需求更为迫切。

国外保险公司“引进来”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的渗透,这对我国政府的监管能力提出挑战。外资保险母公司往往是大型综合性金融集团,拥有丰富的混业经营经验,业务交叉本就是其优势之一,随着金融业的整体开放,外资保险公司成熟的混业经营体制将对应要求更高水平的穿透式监管;保险资管的股权比例限制放开将加深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复杂性,尤其是跨国资金运用必然趋于频繁,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此外,保险交易涉及大量的居民个人信息,例如健康险投保时保险公司通常可获得投保人病史、体检数据等资料,数据安全方面应得到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保险科技为监管科技的发展提供了支撑,监管科技是防范化解对外开放背景下保险业风险的有力武器。保险科技下的保单数字化奠定了监管科技运用的基础:监管科技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的数据共享提升当前分业式监管的机构协调性,避免低效率的多头监管;通过对各类金融交易数据的实时收集、跟踪、监测,结合数字化监管协议,实现对资金来源和最终去向的穿透式监控和自动化即时处置;利用云计算搭建“监管云”,通过客户数据上传云服务器实行统一数据安全管理,设立数据转移的“防火墙”。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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