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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产品迎来国家认证规则

11类产品纳入,刷脸支付、人工智能未纳入

发布时间:2019-10-30 09:11:4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李林鸾】

金融科技产品迎来认证规则。10月29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2019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构建以标准引领、企业履责、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管理体系”的重要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以下简称“国推认证”),以标准落地实施为手段,持续强化金融科技安全与质量管理,切实防范因技术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着力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根据公告,两部委决定将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扩展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并确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制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

据悉,第一批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包括客户端软件、安全芯片、安全载体、嵌入式应用软件、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支付销售点(POS)终端、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TEE)、可信应用程序(TA)、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含显码设备、扫码设备)、声纹识别系统和云计算平台等11种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被纳入第一批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的11类产品多与支付行业相关,但尚未纳入刷脸支付、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产品。

针对上述金融科技产品,两部委规定了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市场抽样检测3种方式之一或组合。认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认证委托方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同时,规定原则上应按产品型号、规格、版本的不同划分认证单元,当以多个型号、规格、版本的产品作为一个认证单元时,认证委托方应提交各型号、规格、版本产品间的差异说明。

此外,上述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期满后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即可续期。产品获证后,如果在认证细则中定义的产品关键件或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认证委托方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金融科技认证的相关人员培训也在同步开展。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明确提出要围绕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加大金融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建行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在9月28日举办了首期金融科技师(CFT)认证培训开班仪式,课程内容覆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5G等新技术在银行业零售、对公、运营、合规与风控等条线场景的应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表示,金融科技师认证培训将坚持“产教融合、复合培养、能力提升、问题导向”的认证培训原则,培养“懂业务、懂技术、懂产品”并具备合规底线的金融科技人才。


金融科技产品迎来国家认证规则

11类产品纳入,刷脸支付、人工智能未纳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30

【实习记者 李林鸾】

金融科技产品迎来认证规则。10月29日,央行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2019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构建以标准引领、企业履责、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管理体系”的重要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以下简称“国推认证”),以标准落地实施为手段,持续强化金融科技安全与质量管理,切实防范因技术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着力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根据公告,两部委决定将支付技术产品认证扩展为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并确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制定了《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

据悉,第一批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包括客户端软件、安全芯片、安全载体、嵌入式应用软件、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支付销售点(POS)终端、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TEE)、可信应用程序(TA)、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含显码设备、扫码设备)、声纹识别系统和云计算平台等11种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被纳入第一批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的11类产品多与支付行业相关,但尚未纳入刷脸支付、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产品。

针对上述金融科技产品,两部委规定了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上述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市场抽样检测3种方式之一或组合。认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认证委托方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同时,规定原则上应按产品型号、规格、版本的不同划分认证单元,当以多个型号、规格、版本的产品作为一个认证单元时,认证委托方应提交各型号、规格、版本产品间的差异说明。

此外,上述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期满后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即可续期。产品获证后,如果在认证细则中定义的产品关键件或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认证委托方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金融科技认证的相关人员培训也在同步开展。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明确提出要围绕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加大金融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建行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在9月28日举办了首期金融科技师(CFT)认证培训开班仪式,课程内容覆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5G等新技术在银行业零售、对公、运营、合规与风控等条线场景的应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表示,金融科技师认证培训将坚持“产教融合、复合培养、能力提升、问题导向”的认证培训原则,培养“懂业务、懂技术、懂产品”并具备合规底线的金融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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